盛欢不稀罕做什么名门后裔,富家少爷,他被盛云遏养狗一样养大,习惯了毒打和喝骂,除了饥饿,他什么也不怕。虽然盛欢现今住进了珑园,但珑园里的任何人都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对于温鸣玉来说,养他就像养了一只无关紧要的宠物,他只是从一条低贱的野狗,变成了血统稍微贵重一些的家犬而已。
又在花园里发了一阵呆,盛欢感觉自己有些饿了,他紧张过后就想吃点什么。盛欢从花坛里随意抓起一把雪,塞进口中嚼了嚼,若无其事地回房了。
因为主人的归来,珑园四处都亮着橘色的灯光,看起来暖洋洋、亮堂堂的。盛欢的卧房被安排在最北边的院子里,从大门过去需要行很长一段路。盛欢穿过月门,踏进北苑,发现这里照旧伸手不见五指,好似是从热闹的珑园割裂出一块dú • lì的小空间,偏僻又冷清。
佣人房里亮着灯,老妈子竟然还没入睡,盛欢不想惊动对方,轻轻推开自己的房门,做贼一样迈了进去。
他摸黑铺好被褥,正坐在床沿解衣扣,忽然远远的听见一道门扉打开的吱呀声,有人慢悠悠地穿过长廊,往他房里来了。
老妈子敲了几下门,低声问:“小公子,您歇了吗?”
盛欢只好给对方开门,老妈子左手扭开电灯,把一只食盒挎在右臂上。她仿佛料到盛欢还没有休息,了然地瞥了他一眼,径自进了屋,麻利地将食盒里的东西摆上桌。
“今夜少主人和少爷要回来,厨房那边备了不少点心,我想你年纪不大,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就取了一些留着。”老妈子准备好碗筷,对盛欢招了招手:“过来坐下,我知道你爱吃甜的,特意温了一碗冰糖莲子羹呢。”
听说温鸣玉接管珑园的时候,只比现在的盛欢大了一两岁,珑园的佣人们都称他少主人。如今十几年过去,温鸣玉仍旧不过三十一二,这个称呼也因此延续下去。盛欢不愿再去想这位只比他年长十五岁的生父,转而念及自己跟在盛云遏身边的那段时日,从未受到过这样的关照,实在很不习惯。盛欢慢慢地挪过去,拿起筷子,又想起了什么,抬头看向对方:“你不吃?”
老妈子摇摇头:“哪有少爷和下人同桌的道理,太不合规矩了。”
“我不是少爷。”盛欢咬碎一颗莲子,冷冷地说:“我只是温先生捡回来的一条狗。”
对方哪里想得到他会突然蹦出这样一句话,吓得赶紧合上房门,不住拍抚胸口:“小公子,这种话您可万万不要再说,您是少主人的亲生骨肉,这话若是传到他耳朵里,那可了不得呀。”
盛欢不以为然,温鸣玉不会关心他是人是狗,大概只管他活着就好。至于活成什么样子,活得像人还是像狗,这都不在温鸣玉考虑的范畴之内。
有了这段惊人的对白,老妈子没有再同盛欢搭话。她小心翼翼地等待盛欢吃完,收拾了碗筷后,又去给盛欢准备洗漱用具。就在她结束忙碌,盛欢准备就寝的时刻,老妈子端着水盆站在床头,忧虑地看着他。
短暂的欲言又止后,老妈子还是开了口:“小公子,有一句交代,我不知该说不该说,要是我说了,您可不要生我的气。”
盛欢隐约猜到对方要讲什么,很平静地应承了。
老妈子慢吞吞地道:“这次少爷跟着少主人一起回来,请您当心一些,日后千万不要招惹他。少爷从小在少主人身边长大,和少主人情同父子,现在凭空多了一个兄弟,想必一时……唉,也不是我爱嚼舌根子,只是看您年纪轻轻,孤孤单单,怪可怜的,不忍心看您受委屈。”
在这个地方,人人都客气的叫他一声小公子,少爷却另有其人。盛欢不会为那个称呼烦扰,他很清楚自己没有烦恼的资格。他卧在床上,脑袋缩进被中,轻轻地说:“没有关系,我习惯了。”
老妈子又站了一阵子,才熄灭电灯,叹着气离开了。
盛欢半张脸都埋在枕头里,嗅到被褥上散发的清香,忍不住发出一声舒服的喟叹。盛云遏与温鸣玉他都不想理会,现在他有柔软的床铺,衣食无忧,只要拥有这两样东西,盛欢就感觉很好、很满意了。
第二章
温咏棠在回来的第五天,才得知珑园里多了一位住客。
起初听闻这个消息的时候,咏棠如遭霹雳轰顶,还以为是下人们又从哪里听来了无聊的风言风语,胆敢编排起主人来。初到温鸣玉身边那几天,他的确有过这样的顾虑,唯恐对方拥有了自己的家庭,就会弃他不顾。不过时间很快就打消了温咏棠的不安,温鸣玉的确是个信守承诺的真君子,当年他向咏棠的父亲许下过誓言,随后果真一丝不苟地将咏棠照顾到了十七岁,爱护他简直胜过亲生父亲。而今咏棠与温鸣玉共同生活已有十三年,对方不要提繁衍子嗣,他的叔父身边甚至连一个女人都没有,怎会凭空多出一个儿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