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艳红倒是没田红利这么不堪。
但是……
她等陈凌把小龙虾端上来,尝过味道之后,整个人也愣住了。
且一时间心跳得厉害,吃完一个后,便迫不及待的又去夹了两个到碗里。
再次狼吞虎咽的吃完,这婆娘被辣得嘴唇都红了,不断吸溜着气问陈凌:“富贵,这虾,这虾……你从哪儿学来的,咋这么好吃?”
陈凌刚从旁边田红利那桌回来,看了看那老小子只是酒喝得太快,醉了过去,并没什么大碍,这才又回来这桌,和家人一块吃饭。
听到孙艳红这么问,他顿时明白这婆娘是被小龙虾的味道给征服了。
这玩意儿跟厨艺没太大关系。
关键就在调料放得多,油重料狠。
没吃过的人头一回吃,就跟第一次吃到泡面的感觉差不多。
是真真正正的勾起人口腹之欲的利器。
于是陈凌就脸不红心不跳的随意回了她一句:“没跟谁学啊,这还用跟人学么,自个儿摸索着做呗……”
反正现在就算有会做小龙虾的,那也太少了,这东西哪怕在中部沿海的兴起之地也没大肆传开。
很多地方都不知道这玩意儿咋吃。
“你自个儿摸索的?”
孙艳红表情愣愣的看了陈凌一眼,不再说话了。
她是真的被这小龙虾的味道惊到了。
她小时候也是穷苦人家的孩子。
这道菜带给她的惊艳,不亚于她儿时第一次吃到肉的那种感觉。
口水疯狂在嘴里分泌,肠胃也在跟着蠕动,有种想把碗里的肉全部塞到嘴里,结结实实的解解馋的冲动。
这是她长大以后,多少年来,第一次重新体会到这种感觉。
陈凌厨艺的确很好,其他菜味道也是她吃过最好吃的,吃了还想再吃。
但却远没有这道小龙虾带给她的这种奇特的感觉。
痛快的吃过小龙虾,又给陈凌要了碗白米饭,用汤汁浇在上面,反复品尝。
这之后,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在翻腾。
【这道菜真是了不得。】
【口感美味、吃法新奇,加上这辣爽的口感,铁定是非常下酒的。】
【如果放在酒桌上,必然容易带动气氛。】
【堪称是送酒极品,谈话利器啊。】
【这绝对是拿出去送礼的好东西。】
是的,送礼。
她觉得这道小龙虾好吃还在其次,最重要的以前根本没听过,外边也没有人做。
既新鲜又好吃,绝对是送礼的佳品。
对此她有很强烈的预感。
想想吧,她一个见多识广,官商两道混迹多年的女人,什么好东西没吃过。
能让她感觉到惊艳,不自觉的流口水,想要大吃一顿,痛快解馋,这本身就不容易。
最关键的一点是啥呢?
用这玩意儿送礼,比买农庄的那些酒可便宜多了。
效果还不一定会差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