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白露现在住的公寓是荀先生买的,很早之前就有,在荀白露出国那一年,她同荀先生争吵,这是荀先生对她的补偿。
有时候她也觉得自己很多余,在那条胡同,那座四合院里,其乐融融,美满的一家人因她的到来而变了质。
早几年荀白露始终处于一种矛盾的状态,那好像是她的错,如果她没有出现就好了,有时她又觉得自己没错,大人们做错了事凭什么要她付出代价。
年岁渐长,荀白露已经很少再纠结这些事了,她只要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就好,荀先生想给她东西她就接受,想要她去见谁她就去见,总归全了名义上的父女关系。
回到公寓以后,荀白露窝在沙发上看了会外文书籍,前几年她做驻外翻译,空闲时间并不多,插着空也是在看书,在语言这方面,她的确是有天赋的。
不到半小时,荀白露就接到了荀先生的来电。
“白露,今天和知宋一起吃饭,感觉怎么样?”
“挺好的。”荀白露发自内心说道,从开头到结尾,蔺知宋的一举一动都让她倍感舒适。
荀先生听闻深感欣慰:“那就好,我和你蔺叔叔聊了聊,觉得你们也挺合适的,多接触接触,最好能够定下来。”
在荀家人眼里,蔺知宋俨然已经是荀家的女婿了。
荀白露没什么抵触情绪,关于婚姻,她也早知道自己做不了什么主,一直处于随缘的状态。
感情这方面她天生就缺了点火候,很难对异性提起兴趣,最多是欣赏。
她漂亮温柔,家世显赫,从学生时代到工作,同她示好的人太多了。
荀白露有一些问题,她讨厌异性对她所谓的喜欢与爱慕,发自内心,完全不受控制的那种。
原因她说不清。
大概是受了上一辈人的影响。
出于家庭需要的结合,对于她而言,反倒要比培养深厚感情然后走入婚姻殿堂来的靠谱些。
而且,荀白露手指摩挲着书脊,微抿了下唇。
蔺知宋确实是一个很不错的人。
她提起几分精神来,道:“我知道了。”
“好,那我,不打扰你了,早点休息。”
那本外文书籍被荀白露收了起来,她把头发挽起,进了浴室洗澡。
热水漫过身体,荀白露微仰着脖颈,半闭着眼。
一双骨节分明的手从脑海闪过。
执着墨绿色的茶杯,腾腾热气从手指缝隙间穿过,手的主人敛着双眸,眉目柔和,款款从容,搀着古时墨客风流。
白雾缭绕的浴室里,欲望在无声流动。
荀白露知道自己是个声控,但是今天,她对于自己的偏好有了点新的认知。
蔺知宋那副皮相,她是真的喜欢的。
浴缸里的水全被放掉,荀白露起身回房。
一室静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