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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真是后悔啊(1 / 1)

陆康宁挤入人群中,易晴空心跟着跳了起来。她曾听说过,厉害的大夫可以通过把脉来判断男女,陆康宁有小神医之称,万一他真的能把脉辩男女,那么她可算玩完了。现在她可后悔了,不就是扯了顾书辞的衣服嘛,有什么大不了,又不是故意的。现在好了,骑虎难下,怎么办才好啊?

陆康宁蹲下,先是抬起她得头看了一下,血差不多快凝住了,只有少量的出血,他掰开易晴空的双眼,确认瞳孔没有散便松了一口气对着大伙说道:

“散了散了,都散了吧。没什么大事,休息一下就好了。”

陆康宁说的随意,让人感觉他像是在忽悠人一般。

“你都没有给她号过脉,怎么就知道她没事呢?”

顾书齐不信什么小神医老神医,不服气地开口问。

“笑话,我陆康宁即使不号脉也能知晓病人情况。小神医的名头又不是我自封的。你不服气你来看啊。”

陆康宁两手一摊,一副老子不看了的表情。易晴空紧张的心里一松,这个顾书齐,关键时刻真是神助攻啊。以后得多多犒劳他才是。

易晴空心下这么一放松,只觉天旋地转,这种感觉是相当熟悉的,这次得弄假成真,真的要晕了。

顾书辞见陆康宁与顾书齐扯皮,一把便将易晴空抱起来。才抱上手,没有他想像的沉。他原本以为,她再怎么瘦小也始终是个男子,该有的重量始终还是有的,却不想她竟是轻的让人意外,跟本就不费力就轻松把她抱起来。

易晴空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干净舒适的大床上,被褥细腻柔软,还散发着一阵阵淡淡的香味。她不懂香,不知道具体是什么香味,只要不刺鼻她就不排斥。左右看看,她依稀记得这个卧室的窗户上挂着竹卷帘子,帘子的两脚处挂着正红的流苏络子,顾书辞身着白衣,半倚在窗前专注地看着《六韬》,那样的少年,如谪仙入凡尘一般。

“我说不治就不治,以后但凡你这个纨绔子弟的朋友我通通不治。”

“我看你是浪得虚名,跟本就是狗屁不通,怕露个陷才给自己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屋外传来陆康宁和顾书齐的争吵声,易晴空突然回过神来。这是顾书辞和蓝若尘的寝室!再看看这床的帐子旁挂着的一把银色长剑,可以肯定这是顾书辞的床。蓝若尘是一个真正的读书人,对于剑这种利器他是碰都不会碰的。她无暇顾及享受着香软的大床,第一反应就是坐起来掀开被子,仔细检查了全身,还好衣服穿戴整齐。她皱眉,只觉脑后还有些疼,轻轻上手一摸,竟是被包了起来。嗯?前面额头好像也绑了带子。

她光着脚下了床,木制的地板光脚踩上去半点不觉得冷。她四处找镜子,可翻遍了角落却始终找不到一面镜子。她有些泄气,自己喃喃自语道:

“一面镜子都不用,这些人知道自己长的什么样吗?这古代的男子是不是认为镜子只能女子用男子不可用啊?真是好奇他们不用镜子是怎么保持头发不乱衣冠整齐呢,佩服啊!”

“你是要找这个吗?”

清脆的声音在耳旁想起,三分轻快,七分温和,听到耳中,直觉悦耳。她闻声转头,只见李明宇手里拿着一面精致的小铜镜,面带笑意的看着她。她也跟着笑起来,曾经有人跟她说过,笑容是会传染的,她一直不信,笑或不笑都是自己内心的表达,怎么会别人笑自己就会跟着笑?可如今见到李明宇的笑容她相信了,充满温暖,善意的笑容,她情不自禁的想要回应。

“你一个大男子,身上竟随身带着这种东西?不过这镜子做的倒是十分精致,说它艺术品也不为过。”

易晴空接过镜子,小巧的铜镜,入手有些沉,人也看不太清楚。说实话还不如打盆水来看得清楚,古代生活条件确实很艰苦啊。有生之年,她发誓一定要做出一面玻璃镜子,唉!

“这是我从集市上淘来的,看它精致得紧,就打算送给家中妹妹。难得你这么喜欢,就送给你了。”

“不不不,君子不夺人所爱,何况我一个大男人带个镜子多不合适。哎呀,谁给我包扎的,像是披麻戴孝一样。来来来,快帮我拆下来,我这样子回去,我姐姐可饶不了我的。”

易晴空边说边将镜子塞回李明宇的手中,李明宇听到她说披麻戴孝几个字便忍不住眯着眼睛笑起来,还别说,可不就像是披麻戴孝嘛。可是,她伤在头伤,不这样包扎还真是包不了。他怕易晴空自己拆绷带又将好不容易凝起来的伤口弄裂开,于是笑着将她扯到他身前,轻轻地将缠在她头上的绷带一圈一圈取下来。易晴空微微抬头,鼻腔里充斥着李明宇身上传来的淡淡的香味。她心里吐槽,古代男子比女人还爱香啊,她一个现代人从不用香料,怎么到古代了却发现自己活得比男人还粗糙,因为她不用香料就算了,早上跑来书远还一身的汗臭味,唉,可真像个大老爷们啊。

“他们在外面吵些什么?”

拆完绷带,易晴空有些尴尬。不想单独与李明宇相处,她与李明宇之间既无仇怨又真正的恩情,他只是在她狼狈的时没有去嘲笑她,所以她对他印象深刻。可是他完全忘记了,所以她觉得自己和他总是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方式与他交流才最舒服。顾书齐,她只管忽悠他,坑他就好;蓝若尘,就当他是个单纯善良品行端正的小兄弟;陆康宁那个口舌快又自负的人,她只管怼就行;顾书辞,他心思重,言行之间敏锐又慎重,她有时把他当孩子看,毕竟她年纪摆在那里,但更多的是用一种平等高度的心态去与他交流,不浮夸,很真实。她觉得,她们之间有着她都觉得莫名其妙的默契,对,就是默契。而对于李明宇,她是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切入才正确。真是让人抓狂,归根结底,他们真的还不算太熟。除了蓝若尘外,她和他们都不太熟悉吧。

“你昏睡了一个时辰,他们两就吵了一个时辰了。就围绕你到底有事没事这个问题吵。我实在不耐烦听他们吵了,所以索性就进来看看,正好看到你醒来了。”

李明宇轻触着眉,神色间有一丝冷意转瞬即逝,看来,他是正的不耐烦了。

“我去劝劝,可别因为我一个穷秀才伤了和气才好呢。”

见易晴空急火缭绕地转身就要出去,她跨出步子,步伐有些轻盈。李明宇低头一看,她一双小巧洁白的脚鞋袜都不曾穿,就这样光着就想要跑出去。李明宇还从未见过那个男子的脚长成她那个样子,十分的小巧,像一双女人的脚。

易晴空被李明宇拽了一把,回头一看,之间李明宇盯着自己的脚有些失神。卧槽,古代人有病吗?竟然对脚都会感兴趣?在现代,可是从脚到大腿全露都不见得有谁会这么盯着别人看呢。除非裸奔,不然你别想着吸引谁的注意力了。可是,这里是古代封建社会,真的是封建的,女人露了脚形同失贞。她一直都想不明白,只是看看而已,真没就那么严重了。

要看就看个够吧,反正老娘可不在乎。别说露双脚了,就算是露胳膊露大腿她都是不在乎。索性她提起了衣摆,让双脚露得更全面,大方地回以微笑道:

“看我真是急的,鞋都忘记穿了。真是失礼啊。”

易晴空麻利的穿上了鞋子,开了门,脸色不太好,神情到是不失风度地出去。李明宇跟在她身后,一如既往地温和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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