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末的天气实在热,易晴空和顾书辞之所以觉得步行去马头,可千算万算,却算不到这么大热的天晒得人四肢乏力。
本来,易晴空觉得,步行在泥夹石的县道上,只他们二人一路相伴是件很浪漫的事,可如今二人皆被晒得满脸通红,汗流夹背,像两只煮熟的大虾,要多傻有多傻。
四下无人,顾书辞看易晴空通红的脸,忍不住笑了起。
“这大概是我们提起做过的最蠢的事了,好好的马车不坐,非要受这份罪。在不济骑马也成啊,至少速度快有些风也不至于这般费劲。”
易晴空白了他一眼,有病吧?这种时候竟然还笑得出来。她拉怂着脑袋,连和他斗嘴的心思都没有了,现在她也不想什么浪漫不浪漫了,在现实的艰难下,浪漫屁都不是。
再想想,她还要顶着这样的日历往回走,这么大的太阳,路上又无乘凉的林子和凉亭之类的什么。想想她都想退缩回去,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就算送到京城还不是一样要分别。此时,她突然发现自己这个恋爱脑,智商不及格。
顾书辞看她气恼的好脸色,笑着走到她前面躬起来。易晴空被他这突来的举动惊的一愣,不解的问道:“你干嘛啊?”
顾书辞转身白了她一眼,无耐的说道:
“背你啊,这么大热的天,若体力不支,容易中暑,何况你身体还没回复,不宜在这大热天在烈日下行走。”
易晴空四下看了看,这么大的日烈自然不会有人,也只有他们这两个傻瓜,爱愿意在这种环境下步行几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