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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悔捐事件(1)(1 / 3)

9月4日,纽西里州半山公园,当地时间:约8:00-11:30

李维奇是《纽西里州时代周刊》杂志社的特别记者,今年43岁,他从事这一工作已经有整整二十个年头了,他身材消瘦,下巴很尖细,只有一米六二的身高,无论是行动还是思想都极为敏捷,就是为人处事十分的多疑。

《纽西里州时代周刊》杂志社位于半山路二十八号望山大厦十七层,从李维奇的办公室透过树林可以勉强看到半山公园的广场上方的半山亭的一角。

上午八时,林若诗以一身酷跑的装扮来到了半山公园,一眼看过去就是一个青春靓丽的晨跑者。

事实上,林若诗之所以如此积极,是因为她想亲身进行实践,只有进入当事人当时所处的真实环境,才有可能体会到当事人当时的内心活动的实际行动。

在林若诗过往的职业生涯中,她一直是处于工作室之中,接触的人其实是很单调的,四个字可以简单概括:“穷凶极恶。”

半山公园的空气虽然很好,但由于靠近商业圈,来这里锻炼的人并不多,一路上能够看见的人多是匆匆而行,急于上班的人。

林若诗没有花多长时间就找到了那个公共电话亭,它就在广场左侧的树林中,是一座欧式风格的粉红色小亭子,仅容一人,电话是挂式的,投币一元即可使用。

进入这个公共电话亭,透过明亮的玻璃,可以清楚地观察看电话亭左右小径所经过的人,而从外面的小径却很难观察到里面的人,最多也就是半个身子,除非走近前来,隐蔽性很好。

林若诗在这个公共电话亭周围没有看到有任何的摄像头。

本来按照林若诗的想法,丁丁应该安排个人到这里提取一下指纹、脚印之类的。

不过丁丁说意义不大,因为既然是公共电话,那么打电话的人就不会少,留下的指纹多不说,而且十分杂乱或者残缺,所以能够取到也往往是没用的,更何况稍有经验的罪犯都会有意识地避免留下指纹,还是视频更加牢靠些。

但林若诗是个非常要强的人,并不容易说服,所以她自己带了工具,必竟她曾经有学习过这方面的知识,也曾实际动过手。

因为人的手指表面,总有一层汗液及脂肪酸,接触物体后便留下不显眼的指印,利用这个原理通过激光照射,汗液、脂肪酸等会发生彩色荧光,指纹便一清二楚。

林若诗使用的是铅笔式氩离子激光器,既先进也方便,很快,门把、电话等上都显示出了指纹,只是让丁丁说对了,上面的指纹很多,有完整清晰可辨的,也有极其模糊的,大大小小、长短粗细不一,但多数是交叉重叠混在一起的。

虽然没有什么价值,但林若诗还是固执地拍了下来,她心想:“就当是自己在练手吧,作为学习资料也行。”

虽然半山公园并不大,但林若诗为了避免错过一些线索,还是按照智奇所教的“走格子”流程,认认真真地在公园里面转了一圈又一圈,直到她觉得实在没有什么可看可走时,已是花了她近两个小时的时间。

林若诗发现整个公园可见到的摄像头只有三个,大门口一个,然后是半山后坡比较偏僻的道路上安有两个。

从“走格子”的结果来看,如果要进入公园里的那个公共电话亭,只有从大门进入这一种可能。

当然了,如果那人是猿猴,他也可以从后山陡峭的山壁上所生长的那几棵松树爬上来。

公园大门口边有两间不大的屋子,一间牌子上写着“半山公园管理处”,一间则没有任何的牌子。

虽然已经过了九时上班时间很久,但两间房子都是大门紧闭,不但看不到人影,而且上面尘土很多很厚,似乎很多时间都没有人来过一样。

入口处破旧的公告栏上留下电话联系方式,林若诗拔打了很久,才有个男人接电话,听声音极不高兴而且极其不耐烦:“是谁找我?什么事?”

当林若诗说明是警方需要协助了解某些事情时,那人的口气便变得紧张而急促起来,他说自己就在附近,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就能赶回来。

林若诗在大门口整整等了约半个小时,其间没有看见一个人走进公园,当她想再次拔打电话时,就看见一个大概五六十岁的秃顶男人满头大汗赶了来。

当那个“秃顶”男人看见林若诗时,并没有意识到眼前的这个时尚女郎就是要找他的人,还到处四下张望寻找。

直到林若诗喊他,并递上证件后,那个“秃顶”才醒悟过来:“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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