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言情>我想有个家> 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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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1 / 1)

盛墨只知道吃,不会做:“小林你对做饭还很有研究啊。”

林家乐羞涩地笑了一下:“没有,就是吃到很好吃的菜时,就想要学着做一下,自己可以饱一下口福。”

盛墨点点头:“不错,比我有追求。”

林家乐闹了个大红脸,自己这算是什么追求啊。

盛墨看他的脸红了,方知自己说错话了:“小林,你别介意,我说的是真话啊。我觉得自己会做饭真是太了不起了,至少不会受制于人啊。比如我吧,对做饭是一窍不通,只能是有什么,我就吃什么,好不好吃还不能挑剔,否则就只能饿肚子。我在美国上学那几年,因为自己不会做饭,天天都得忍受热狗、面包、炸鸡、薯条,吃得我真想哭啊。一有空,我就去中国同学那儿蹭饭吃。时间一长,便捞了个吃货的大名,那些中国同学竟全都知道了,我的一世英名啊,全都毁在这吃上头了。”说到后来,盛墨都变成了苦瓜脸。

林家乐笑得打跌,这么大个帅哥,居然是个吃货,怎么想都怎么可乐啊。

盛墨继续说:“所以一毕业,我就跑回来了,死活也不肯出去了。”

林家乐给盛墨夹了两个虾球,忍着笑说:“盛老师,吃虾。”多值得人同情啊。

盛墨看着碗里的虾,叹了口气:“得!我的英伟形象,也被这顿饭毁坏得一干二净了。”

林家乐咧着嘴笑说:“不会,我觉得盛老师依旧高大英武。你放心吧,盛老师,下次没地方吃饭,你就跟我说,来我家吃饭好了,我保准不会说你是吃货的。不过你现在是在国内,去哪儿都不会饿肚子了。”

盛墨将虾球塞进嘴里,嚼了几口咽下去:“说好了,下次我没地儿吃饭,就去找你蹭饭吃啊。”

林家乐岂会拒绝:“我的都是粗茶淡饭,只要盛老师不嫌弃,随时都可以来我家吃。”

盛墨连连摇头:“不会不会。有吃的就好,绝对不挑。”去美国那几年,将他的挑食毛病彻底治愈了,只要不是难以下咽的东西,他都能吃。而且他直觉,林家乐的手艺,绝对不可能会差的,以后又多了个可以蹭饭的地方,想到这里,不由得眉开眼笑。

吃完饭,盛墨拉着林家乐直接去了自己家,家里还有一张嘴嗷嗷待哺呢。大热天尤其是大中午的开车并不是件好受的事,就算是有冷气吹着,也依然感觉到暑气从薄薄的车皮上传进来。两人都热出了一头大汗,盛墨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开空调,然后要去冲凉。

林家乐喊住他:“盛老师,先别去冲凉,吹会儿风吧,收收汗,不然容易感冒。”林家乐家贫,奶奶担心生病花钱,从小就教导他这些生活小细节。

盛墨用毛巾擦了把汗:“好吧。”说着便去给丢丢倒狗粮。

林家乐手里提着菜:“盛老师,给丢丢少喂点狗粮,我给他买骨头了,等会儿煮了就可以吃了。”

盛墨笑起来:“好,丢丢终于要改善伙食了。”说着在丢丢的狗盆里放了一些饼干。

丢丢一个人在家寂寞得发慌,它也不去吃狗饼干,围着林家乐一个劲地转啊转,还不是去舔他的手,这个哥哥好久没来看它了,亏得它记性好,还记得他。

林家乐摸着丢丢的头:“丢丢乖,先去吃饼干,一会儿我给你煮骨头汤喝。”因为天热,丢丢的长毛被剪了大半,看起来比原来小了一圈,但是它圆滚滚的身形越发显眼了。

林家乐走到厨房,先用个盆将田螺洗洗,用清水养起来,今天下午估计都要在盛墨这儿了,田螺要是不养着,恐怕会坏掉。然后又翻出肉骨头来,厨房里的炊具是一应俱全的,只是几乎都没怎么用过,好在还有钟点工来打扫的,要不然该落多么厚的一层灰啊。

盛墨靠在厨房门口看林家乐刷锅洗肉,然后点火煮肉汤,手法十分娴熟,仿佛是在自己家里一样毫不滞涩,不由得微微露出笑意来。丢丢一直跟在林家乐身后,好像是知道肉骨头是煮给自己的一样,小声地汪了两声,表示十分期待。

林家乐将骨头煮上,然后回到客厅。客厅里的空调吹着冷气,慢慢就凉快起来了。他将丢丢带到狗盆边上,抓了几块饼干在手里,喂给丢丢吃:“丢丢乖,先吃点垫垫肚子,一会儿再啃骨头。”丢丢非常给面子地将他手心里的饼干卷到嘴里,吃了起来。

盛墨一直看着他们的互动,过了好一会儿,才直起身,去浴室冲凉。

林家乐喂了丢丢,回头没看见盛墨,想他是去冲凉去了。然后起身,去拿自己买的水果,西瓜要冰镇的才好吃。他拿着西瓜,走到冰箱边上,打开两门的大冰箱,里面只有一包火腿肠、几袋方便面,还有几瓶凉茶和啤酒,真是空空如也。他将西瓜放进去,关上门,又去洗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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