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怎么办?”老大说道:“真要将那个女人的住处告诉他们吗?”
老三恨铁不成钢的瞪了他一眼,说道:“我们虽然是孤儿,但也知道知恩图报,绝对不能学那些忘恩负义的人。那女人对我们有恩,我们当然要保护她。”
“可是我已经答应了啊。”老大都糊涂了,“你还说我接的好。”
老三重重的叹了口气,他时常觉得跟老大老二说话太累,但又不得不解释,“我们先派人去那女人住处传信,看她怎么说。虽说是仇人,但也有强有弱,若是她能敌,我们就如常将信息告诉那两人即可。若是她不能敌,也能趁这三天做好准备。”
老大受教的点点头,还不忘吹捧道:“你从小就聪明,现在越来越聪明了。”
老三受不了的翻了个白眼,略微想了想道:“算了,还是我去跑一趟吧。”说着,他便站了起来,从衣柜里拿出一套半新不旧的衣服,开始换装。
这是他的“工作服”,有时候只有跟大家穿的一样,才能完美隐藏自己。
“现在就去吗?”老大有些惊讶,天都黑透了。
老三一边穿一边道:“连你都觉得惊讶,那两人自然更想不到我会现在去找人,出其不意才最安全。”
这些道理没人教他,都是从小自己讨生活,用命试出来的经验。
“我走了,你待会儿从后门出去。”老三吹灭了蜡烛,用一件破衣服裹住自己就低着头出门了。
老大安静的在房间里坐了片刻,然后才悄声从后门离开了老三的家。
这边,老三在离开贫民窟后找了一条人迹罕至的小巷子,将旧衣服脱下来藏在了角落里。然后伸展了一下胳膊腿,姿态闲适走了出去。
任谁看了,都不会发现这是一个从贫民窟走出来的无依无靠的孤儿,他看起来跟普通人家的孩子几乎没有区别。
老三谨慎的在外面绕了一圈,然后才往唐沫的住处去。
此时,唐沫正在跟傅云修吃夜宵,刚从外面打包回来的肉串,喷香扑鼻,单闻一下口水都要流出来了。配上她从家里带出来的灵果酒,这绝对是一个完美的夜晚!
没过多久,院门被轻轻敲响。
唐沫人没动,念力先探了出去,看清来人的时候,她露出几分惊讶的表情。
傅云修见状问道:“怎么了?是认识的人?”
唐沫点头,“就是之前打劫过我的小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