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是姜友兴又能是谁?
优民厂的某个职工?还是某个干部?又或者是其他的知情人?
一时间,郑国元猜不出究竟会是谁吃饱了没事干去写这份举报信。
“领导,这个事其实是这样的……。”面对施主任的斥问,郑国元心里清楚如果解释不清楚这件事麻烦可不小。
虽然现在改革开放后许多政策发生了改变,社会环境也宽松了许多,但有些事一旦上纲上线就不是小事,更何况还牵涉到集体企业吞并国有企业的大事,其中还关联到架空一个国企厂长的大问题。
直接给郑国元扣一个“野心家”的大帽子,郑国元就吃不了兜着走。
经历过那个时代的郑国元当然明白这事的严重性,他必须要把这事解释清楚,要不然裤裆里掉黄泥,不是屎也是屎了。
施主任神色严峻地听着郑国元的解释,郑国元也不隐瞒,把事情的前应后果仔仔细细向主管领导一一解释,并且告诉施主任两家厂子只是合作的性质,合作之初是有合同的,属于兄弟厂之间的帮助。
另外,他之所以这么做考虑的是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泉林厂的发展和产量不足,随着市场的不断增长,作为集体厂的泉林厂可不像国企那样有上级支持,一切发展都要靠自己。
第二个问题就是当初优民厂遇到的困难,那时候优民厂已经揭不开锅了,全厂上下连工资都发不出来了。为了拉兄弟厂一把,这才有了后面的合作,而且通过这样的合作优民厂也得到了不小的利益。
至少现在优民厂的效益不错,上上下下全得到了实惠,上缴国家的利税也没少一分钱,反而比以前多了。
这是双赢的局面,也是受到两家厂子全体干部职工欢迎的,怎么能说是吞并国有财产挖国家墙角呢?
而施主任提到的关于举报信里的架空姜友兴的说法郑国元失口否认,他绝不承认有这样的事。
两家厂子只是合作,相互之间都是dú • lì的,他一个集体厂的厂长有什么能力去架空一家国有企业的厂长?这不是开玩笑么?
当然,事实的架空的确有,可郑国元又不傻,不可能说出来。此外就算架空也是优民厂的干部职工的自发行为,这和泉林厂还有他郑国元又有什么搭界?
不是一直说,工人才是企业的主人么?厂领导是为职工和企业服务的么?优民厂内部发生的问题他郑国元一概不知,就算有发生也是优民厂广大干部职工的自发行为啊!
听着郑国元的解释,施主任冰冷的脸色渐渐缓和了许多,等郑国元说完,他开口问道:“你刚才说两家厂子合作是有合同?”
“对!这个合同去年就签了,上面还有我们和优民厂的盖章呢,对了,他姜友兴也签字的。领导,您看这叫什么事呀,我是好心帮他们优民厂一把,现在居然成了我的错了?我心里这个委屈也就和您说,我……哎……。”
说着,郑国元摇头叹息,一副受气的小媳妇样。
“合同还在?”
“当然在!您不信我马上打电话让厂里的人给您送过来,我要有半句假话天打雷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