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漱过后,他蒸起了馒头,因为要祭祖,馒头被他捏成各种小动物的样子,其中小兔子形状的最多,或趴着或坐着卧着,还有两个抱成团的。
唐寿又做了几样荤菜,看见地窖里有许多猪肉皮,便想做皮冻,皮冻是后世的叫法,记得在宋朝,他有一个十分好听的名字,叫做水晶脍。
熊壮山叠完被子,打扫了卫生,进来就见唐寿手上拎着块大猪肉皮。
“你要做肉皮吃?给我,我给它先净毛。”
熊壮山不亏是个屠户,做这事十分地道。将肉皮搁滚水里泡透,捞出来,刮净细毛。一套操作下来,也就眨眼之时。
“二郎,肉皮你们平时都怎么吃?”
熊壮山随口道:“和肉同炖,也尚可。”
“暴殄天物。你看我给你做道水晶脍,你就知道从前猪肉皮吃瞎了。”
“嗯。自从有了夫郎,我就知道从前的都吃瞎了。”
这……熊壮山怎么成了油腻老司机,一言不合就开撩,这和他从前人设完全不符,要不是这头大笨熊还时不时拿那把大砍刀出来吓唬人,还有蛮悍的腰力,他都要怀疑这头大笨熊同自己一样,被人穿了。
唐寿这么想着,双眼忍不住偷瞄了眼熊壮山的腰。强壮,有力,能让人欲罢不能,欲死欲仙……停,打住,再想下去就是限制级的了。
不过,这头大笨熊每次都正能撩到他心坎上,一点也不会让他觉得油腻,反而……挺喜欢的。
唐寿这边刚做好祭祖要用的吃食,那边熊家人就到了,一家人虽不住在一起,但上坟总不能分开上。唐寿收拾了东西,两家人一起出去大门。
冬天的寒风刮骨,打在脸上火辣辣的痛,冻得唐寿全身不停打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