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温小姐每周三会经过这儿。她的母亲改嫁给了布雷德利街外头的一名富商。每周三,是她的母亲去城里和其他富商太太们喝茶的日子。
“而格温小姐呢,她不怎么喜欢这种场合,总是跃跃欲试地想要躲开这样的社交场合。她的母亲对她无能为力,因为格温小姐从小就是个有主见、有活力的女孩。
“于是,格温小姐就会先在周三上午陪同母亲去城里,然后自己在附近逛逛。她喜欢城东的一家甜品店,总会绕路去那儿。
“然后,她就会经过布雷德利街。
“她可熟悉布雷德利街了。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她就在这儿蹦蹦跳跳,她熟知布雷德利街的每个人、每个拐角、每扇窗户。
“所以,她瞧见布雷德利街19号的二楼东面房间窗户居然亮起来的时候,一时间都惊住了。她住在布雷德利街十五年,从没见过一个租客愿意住进那间屋子。
“她控制不住好奇心。这位年轻的女士便在那位表情阴沉的房东太太面前停下来,问:‘霍利太太,谁住进来了?’
“霍利太太像是不太愿意回答这个问题——哈,一定是因为她离开布雷德利街久了,所以这个老太太都不记得了她了!格温小姐这么想。
“但是最后,霍利太太还是回答了这个问题。
“‘路德维格。’霍利太太苍老的声音这么说,‘我就记得他的名字叫路德维格。’
“她说着,格温小姐就听见一楼的楼梯那儿传来了沉稳的脚步声。真够有意思的,这个人居然连下楼梯的脚步都如此稳重。格温小姐不由得这么想。
“她呢,她可不一样。在家的时候,她从自己位于三楼的卧室下来,总能让她那位端庄的母亲大吼道,埃利诺!别用你的脚去跺那可怜的地板!
“那可不能怪她!格温小姐不太服气地想,明明是那地板太脆弱了!任谁踩上去都会吱嘎吱嘎响的!
“行了。格温小姐又想,你都二十岁了,埃利诺。你怎么能在脚步声这事儿上这么斤斤计较。
“可她还是忍不住回过头,去瞧那个从楼上下来的人。
“一个高大的男人,穿着黑色的大衣,望过来的目光像是格温小姐很多年前离家出走那会儿,在城外瞧见的深潭。月光倒映在水面,连一丝波纹都泛不起来。谁知道潭水下面隐藏着什么呢?
“果然,格温小姐在心里嘀咕着,这目光,像极了他的脚步!
“……”
西列斯写完男女主角的初遇,放下手中的钢笔,然后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把女主角写得过于幼稚了一点。
或许应该找人帮忙试读一下。或许他的室友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洛伦佐似乎还没有回来;格伦菲尔也是一个好的选择,但是那得等到下周三。
这是周五的下午。西列斯上完了课、吃完了午饭,就回到了宿舍,试着将小说构思中的第一章写出来。
写着倒还算顺利,但是他感到一种不太确定的感觉,毕竟这个世界与地球不同,他不够了解这里的读者们的口味,心里根本没底。
所以写完了开头,他就明智地放下笔,微微皱眉,然后决定还是先给洛伦佐看看再说。
西列斯便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身体,站在窗边思索着接下来的事情。
明天会比较忙碌,又是和伯特伦见面,又是去历史学会上课;但是今天下午到晚上的时间西列斯也不想放弃。
他的目光定格在窗外一栋隐匿在拉米法大学主城堡阴影之下的低矮建筑——图书馆。
开学之后,他还没去过图书馆。
不过在原身的记忆之中,图书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地点。西列斯·诺埃尔上学的四年里,除却上课之外的一大半时间都耗在了图书馆。
他在那儿阅读、完成作业、撰写论文,安静得如同一抹活在图书馆古老书籍中的影子。
图书馆的管理员朗曼夫人,甚至都认识了这个年轻、认真而专注的学生,偶尔会给他提供一些帮助,比如在他埋头读书的时候,为他轻轻倒一杯水放在一旁。
西列斯便穿好衣服——当然不是西装,而是便服——带上包,然后离开宿舍去到了图书馆。
“下午好,朗曼夫人。”
“下午好,我的孩子。”坐在木质矮柜后方的朗曼夫人笑眯眯地与他打着招呼,“那个在图书馆流连忘返,不愿意离开的西列斯·诺埃尔又回来了?”
西列斯被她调侃得有些不好意思,他说:“不过,我现在没法像学生时候那样,整天呆在这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