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崽难受地拧起小眉头,小嘴里发出呜咽:“呜~”
雷骅抱着弥崽跑到一块平地去坐下来,慢慢把那些扎进肉里的刺都给挑干净,手上忙个不停,嘴上也不闲着,像位老父亲一样训斥着:“丛林里这么危险,你得老实待在我身边,不应该乱跑。”
弥崽看着男人那双正在帮他拔刺的大手,吞吐地说:“弥崽…可怕…”
雷骅被逗笑了:“你有什么可怕的。”
弥崽这个长相,放在现代社会,妥妥的绝世小正太,不知道有多受欢迎,哪里会有人觉得可怕呢?
为了让男人见识到自己的可怕,弥崽抬起自己的小爪子,再张开小嘴,露出两颗小小尖尖的獠牙,凶狠地咆哮了一声:“嗷呜~”
雷骅又笑了笑,他完全没有被吓到,反而被萌到了,他的崽真可爱。
雷骅伸手过去,捏了捏弥崽头顶那对可爱的小耳朵:“真想把你带回家,收藏起来。”
雷骅做为考古学家,有收藏古董做研究的癖好,不过这应该算不上什么特殊癖好,只是一个正常的兴趣爱好,但是他想把弥崽这个活人收藏起来,就有点不正常了。
雷骅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他怎么突然就有了种想要把弥崽占有的冲动,这太奇怪了。
听到男人说想要带他回家,而且男人还不怕他怪物的身份,弥崽当即就娇羞地答应了:“弥崽…跟你回家…”
自从被赶出部落后,弥崽就没有家了,连个栖息的地方都没有,现在男人肯带他回家,弥崽很高兴,说明男人已经把他当成伴侣了。
弥崽顿时就不感觉身上疼了,小脸上洋溢着幸福又憧憬的笑。
“你真要跟我回家吗?”雷骅怕弥崽适应不了现代生活。
弥崽用力地点了点头,男人去他哪,他就去哪。
雷骅也舍不得弥崽,所以很干脆地答应了:“好,等救援人员找来了,我就带你一起回去。”
见男人答应了,弥崽兴奋地甩着自己的小尾巴。
第十一章:这是弥崽的男人,不能抢
搜救队应该还没那么快就找到他,雷骅只能暂时留在这过原始生活,不过还好有弥崽陪着他,这让他对接下来的生活充满期待。
丛林里危机四伏,不能待太久了,得回到部落里去,只有群居,才能最大地保障性命安全。
弥崽的小脚板太嫩了,地上偶尔会有一些尖锐树枝或者石头,只要踩上去,必定会划伤。
刚才弥崽跑了一路,脚底下被划出了不少小伤口,雷骅现在只想抱着弥崽回部落,然后尽快给弥崽做一双鞋来穿。
另外还需要做一身衣服,弥崽身上那一小块兽皮,根本遮不到多少肉,兽皮底下是真空的,没有穿小内内,弯腰或者蹲下,都会暴露出私密之地,也不知道有多少兽人瞧见过弥崽的小花儿和小鸟儿。
光这么想一想,雷骅一刻都忍不住,赶紧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弥崽身上。
接着雷骅把弥崽抱到肩头上,让他骑在自己脖子上,两个人一脸欢乐地回到部落。
现在弥崽有了雷骅的庇护,部落里的兽人们不敢再赶他走了,都对他敬而远之。
弥崽的父母全部去世了,但还留下了一个哥哥,他的哥哥也是一只雌性,名叫葫仔。
葫仔的命要比弥崽好多了,弥崽被部落里的人驱赶,而葫仔却成了部落首领的伴侣,生活过得很滋润。
当弥崽在丛林里狼狈地躲避豺狼虎豹,只能捡一些烂果子充饥裹腹的时候,葫仔却当着首领夫人,天天吃肉。
雷骅带着弥崽去见了首领,想要加入这个部落。
首领是这个部落里最健壮的雄性,身高差不多一米七八左右,比雷骅矮了一个头,由于经常在丛林里奔跑狩猎,因此首领身上的肌肉十分紧致,但整体却偏瘦,皮肤黝黑,并没有特别的壮硕。
和身材高大彪悍的雷骅站在一起,这位部落里最强壮的雄性,也显得有点弱不禁风,像只黑瘦黑瘦的大猴子。
面对比自己还要高大威猛的雄性,首领当然是选择认怂,听到雷骅说想要带着弥崽一起加入他们部落,他也是直接点头同意,还给了雷骅一坐看上去比较豪华的木房子。
首领身边还站了一个瘦小的少年,少年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五官分明,长得还算清秀,和弥崽有一点点相似,但没有弥崽那么精致,总体看上去也算是个美少年。
这位少年就是弥崽的哥哥葫仔,也是首领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