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点儿不好意思,伸手推了推眼镜:“你别吃了,我去……”
“不用,”程恣睢喝了口水,端起盘子,把菜扒拉进煮得软浓浓的面条里,笑微微道,“我喜欢。”
第二天晚上,傅离骚再要下厨的时候,程恣睢便笑着拉住他:“我来吧。”
“不,我来,”傅离骚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了一条围裙,自己穿上,他穿西装打领带戴眼镜,衣冠楚楚,却配了个粉粉的围裙,脚底一双毛绒拖鞋,莫名有种又禁欲又诱惑的感觉,“你拍了一天戏,快去休息一会儿,我刚好没事,学了一天了,肯定比昨天好。”
果然比昨天好。
但也只好了那么一点点。
傅离骚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管是什么功课,一学就会,完全不用下功夫,可在厨艺上就是不开窍,学了一个星期仍旧笨手笨脚,纤长手指割了不少小口子,手上贴的到处都是防水创可贴。
程恣睢心疼得不行:“别做了。”
“要做,我喜欢给你做,”傅离骚洗完碗,动作帅气地脱围裙,“那个,你可不可以给我买个新手机?”
傅离骚的手机确实该换了。
程恣睢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卡:“你自己去买吧。”
傅离骚摇了摇头,笑着说:“我只想用你给我买的手机。你的也该换了,我们还买一样的吧,我想和你用情侣机。”
程恣睢:“……”
傅离骚在某些方面真的异常幼稚且执着。
就像小说里十七八岁的少年谈恋爱,腻得让人浑身发麻。
但又觉得心底甜丝丝的。
程恣睢答应了。
刚好傅离骚快过生日了,他打算在生日那天当做礼物送给他。
程恣睢抽空去手机店挑了一款情侣机,买了,先放在片场,并提前一天在蛋糕店给傅离骚订了蛋糕,说好了第二天傍晚去取。
这段时间,顾逾钊慢慢习惯了镜头,本色出演,也渐渐进入状态,每天都能按时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