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景澄没有吃零食的习惯,啤酒他也打算吃晚饭的时候再喝,拿上几枚干果,庄景澄绕着几个房间稍微观赏了一番。
秋荀的公寓不算大,很普通的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格局。庄景澄稍微观赏了一番,能发现秋荀是个非常注重生活品质的人。
当下的年轻人们喜欢追求时尚与潮流,从房间风格中能更直观地体现出来,而秋荀家中的陈设看上去却非常朴实,既干净又整洁,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各个房间的灯光都多以明黄色为主,给人一种暖融融的感觉,客厅的落地窗外还有一个小阳台,里面养了几颗郁郁葱葱的植物,看上去充满了生命与活力。
秋荀端着两盘菜出来的时候,庄景澄正靠在客厅的窗边望着外面,时不时地往嘴里扔一颗干果。
“吃饭了。”秋荀唤了他一声。
“好。”见秋荀将炒好的菜端上桌,庄景澄走过去搭了把手,顺便跟着他一起回到厨房盛了些饭。
难怪在看过一圈之后,总觉得这个家中少了点什么东西,庄景澄似乎并没有在秋荀的家中找到任何一件能与他这个年龄相符的兴趣物品,十bā • jiǔ岁的男孩儿大都喜欢什么?游戏,篮球,滑板,许多许多。可秋荀的家中干干净净,书房也一眼一板,书架上都是些类似于演员的自我修养等一些专业书籍。虽然有台电脑,但显示器和键盘上都罩着防尘布,看上去似乎并不经常使用的样子。
可以理解为秋荀艺人的工作太忙,没有娱乐放松的时间,或者连他的家里都是让曲沉舟来管理,这也是有可能的。不过当看到阳台里的绿色植物时,庄景澄便不这么觉得了。
那几盆植被生机勃勃,一看就是被人精心照料着的,曲沉舟可没那么多的时间能天天往秋荀家里跑。
“你喜欢养盆栽?”庄景澄问道。
秋荀的喜好显然与同龄人不太相符,不论是家中陈设还是他自己的行事作风,看上去都过于老成。如果不知道秋荀向来都是一个人住,庄景澄甚至以为自己到了秋荀父母的家中。
“我还喜欢养猫,但是现在没有时间。”也没有钱,秋荀心道。
因为已经死过一次,所以秋荀知道生命的伟大与可贵。他喜欢养花花草草,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每当照料起这些植被的时候,秋荀的心里就会有一种安稳的感觉。
陈子书不喜欢动物,因此与他交往的时候秋荀不能养猫,也没时间养。可是如今的秋荀已经给自己立下了一个明确的目标:要有事业,要有家庭,要有猫!
前两个目标他正在奋斗中,最后一个目标倒很容易达成。秋荀在卧室藏了个小金库,里面放着五千块钱,那是他最后的一点家底儿了,只够养活自己的,因此秋荀决定,在拿到海棠花歌曲发售的个人薪资之后,他一定要用这笔钱养只猫!
秋荀的态度很坚决,就算以后没有时间,他雇人照料也要养!
——
秋荀的手艺和他说的一样很不错,庄景澄是个吃东西很挑剔的人,但他只尝了一口,便被这种味道所征服。见庄景澄的筷子没停过,秋荀知道他这是吃得很满意,一时间仰起下巴骄傲地笑了笑,并用公筷往庄景澄的碗里夹了一条炸鱼,试图拉近自己与庄景澄之间的关系。“能吃鱼吗?尝尝这个,我妈教我的秘制做法,外酥里嫩口感特别不错。”
看着碗里的这条炸鱼,庄景澄顿了顿,他在小时候被鱼刺卡到过嗓子,因为不会挑刺,为了避免再次被卡到,庄景澄彻底远离了鱼肉,尤其是在应酬当中,会更加的小心。
可实际上庄景澄还是挺喜欢吃鱼肉的,但那种没有精心挑过刺的鱼肉,庄景澄还是会习惯性地选择拒绝。可秋荀做的这道炸鱼似乎很不一样,或许也与他太长时间都没有吃鱼有关,那种香酥气息闻得庄景澄舌头底下直流口水,就在他正纠结这条炸鱼是吃还是不吃的时候,一双筷子出现在庄景澄眼底,夹起他碗里那条炸鱼就要拿走。
发现庄景澄的异样,秋荀心里也起了犹豫。
——是不是夹错了?庄景澄讨厌鱼肉?或者他不喜欢被人夹菜?
秋荀后悔了,心里暗骂自己手欠,一见到自己的厨艺被别人接受,就忍不住飘起来了。
“那个,你不喜欢吃鱼?那我夹回来吧,真不好意思啊。”说着,秋荀持起公筷,刚要把自己放进庄景澄碗里的那条炸鱼夹走,就被庄景澄夹住了筷头。
“……?”
秋荀看向这个连鱼带着筷子一起挟持住他的庄景澄,满脸问号。
只见庄先生的耳廓微微红了起来,板着脸道:“我…不擅长挑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