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藏风大概是暂时还不想失去他弟,直接抬膝跨步,他小腿撞我小腿,硬碰硬等于疼兮兮,我腿疼心也疼,他却是个没心没痛的人,面目好似雕塑,一身钢筋铁骨连颤也不颤,凸显的就是一个不动如山。
他硬任他硬,我横随我横,我就不信了他全身上下没一处弱点。
我一有了这心思就上下窥测,果真窥见他一处柔软,我本想给他留些面儿,存点儿逼格,可这家伙得寸进尺,有从傲娇突变成病娇的趋势,那可怪不得我发癫了。
而且有种预感在冲我吼。
它说不管我咋作,咋搞,李藏风都不见怪。
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霸道小娇夫吧?
于是我一张口,两排牙,数十根白森森尖润润的牙冲他脖子那边咬去。
先说好,我没有朝动脉咬,我朝的是靠近锁骨那边的地方咬,这算是颜色文里的草莓圣地。
但我不搞颜色,我认真的。
一口牙咬下来,嘎巴脆响是没有,可这咸腥味直冲我脑门而去,那我是当场就懵了。
我咋咬得这么深?
咬一口皮肉叫他知痛放手便罢,可我这如今咬得都快成丧尸了!
而李藏风呢?
他倒是身体剧颤,骨骼乱抖,大概是痛的。
我以为他总算给了我些正常反应。谁料他颤抖不过半刻,便平平静静下来,攥着我的手那是丝毫不动,像狂风暴雨里只要握有我一丝气息,他就能找定方向,绝不迷失。
这啥反应啊?
我有点懵,又有点怕,感觉自己这么做莽莽撞撞,毫不像我,他岂能看不出破绽,岂能轻易放我?
结果我一松口,脑袋正要从他脖子上下来,他忽的松了钳制我右手的手,手掌心轻轻而温柔地按在我后脑勺上,动作温柔地好像奥特曼哄小怪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