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建造出来的战舰的性能海会明显低于其他国家……
“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大家都特别注意一下,附录中的可选的次级主力舰方案。
“其中的最后一条,满载排水量三万吨,最大航速二十八节,三百毫米主装甲,使用四座双联装三百六十毫米主炮,十五节航速下最大航程八千海里的方案。
“按照大明的说法,这类方案本来是给荷兰、丹麦、挪威这些国家准备的,但是也会向其他的国家推荐,我们如果需要次级主力舰的话也可以选择。
“这些指标,其实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大部分欧罗巴国家能够实现的极限……
“法国和英国四万吨的战舰也就是这个水平了……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升级,不采用大明的技术,建设更高级的四万吨战舰。
“那么荷兰、瑞典这种国家,就有可能获得比我们更好的战舰。
“意大利、葡萄牙甚至可以直接拿这种战舰当主力舰。
“甚至于,普鲁士乃至露西亚如果选择的话,就可以用同样三十二万吨的总吨位,获得比我们多两艘相同性能的主力舰……”
“这一条指标方案摆出来给我们看,本身就可以说是另外一种策略和压力。
“迫使我们和普鲁士、露西亚、意大利这些国家,不得不采用大明方案建设新主力舰。
“所以我的建议就是直接整体使用大明方案,这也是向大明表达诚意的方法……”
相关的人员听着梅特涅的说明,翻看着手中的方案,最后都沉默了。
奥地利的这场内部讨论会,最后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讨论的。
梅特涅已经把局势分析透彻了,奥地利其实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
实际情况也确实是这样,奥地利人研究大明的方案的时候,普鲁士人、露西亚人、法国人、英国人、意大利人、葡萄牙人也都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他们各国代表的面前或者手中,也都有一份非常类似的海军条约型主力舰设计方案。
除了名字中的“某国专用的”后缀不同之外,方案本身的内容是高度一致的。
奥地利专用的意思,并不是这个文件上的方案是专门为奥地利设计的。
而是指的这份纸质的文件本身,形式上是要专门送给奥地利人的。
不要把给奥地利准备的文件拿到普鲁士去用。
海军条约规定了战舰的主要指标上限,所有国家都要共同遵守。
所以海军条约正式签订之后,泰西主要国家的造舰目标计划当然也会高度的趋同。
大明的相关人员做这些具体的销售方案的时候,对近似级别的国家的谈判策略和协议文本乃至设计稿件本身,都是可以直接一稿多用的。
甚至于,设计方案本身也不是新做的,就是大明早期四万吨高速战列舰的微调版本。
重新整理之后打印出来,加上某某国专用的字样送过去就行了。
甚至都不用翻译城对方的语言,可以直接用大明文版本,对方的官员和工程人员以及海军的将领们都全都能看的懂。
甚至于,很多类似的专业文件,就算是有本国语言的版本,相关人员也会看大明文版本。
因为早期的学习和长期的耳濡目染,他们更加的熟悉大明文的专用词汇和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