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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九一章 大食国与世界石油产业现状(1 / 4)

安康十五年七月九日上午,刘志新,徐明辉,王引之三人抵达应天府。

和潘世恩一样,三人沐浴更衣之后,就直接去拜见了朱靖垣。

三人行礼问好之后,朱靖垣让他们三人坐下,然后问起了大食地区的情况。

他们三人加上昨天抵达的潘世恩,就是大食地区重要的四个官员了。

四个人都有大食国的官职在身。

左长史刘志新,右长史王引之,左审理徐明辉,右审理潘世恩。

不过四个人的具体情况其实相差很大。

刘志新和徐明辉两人,自始至终都是大食国的专职官员。

在朱靖垣给出任命之前,他们两个始终都只有长史和审理这两个王府官职。

潘世恩主要是大食国的官员,还是大食国实际的核心区,东墨洲地区的政务主官。

但是他同时兼领大明朝廷的官职,已经晋升到了东墨洲布政使了。

王引之主要是大明朝廷的官员,从第一任克州(克里特)知府开始,逐级晋升到了大食大域左都护的官职。

他始终没有在大食国本土专门任职过,却又始终兼领着大食国的官职。

但是他们这四个实际职务相差甚远的官员却是大食地区最重要的四个官员。

现在的大食地区,大致可以分成三大部分。

首先是大食国本土直辖地区,也就是波斯海湾内部的那片大沙漠。

然后是大食国东墨洲的直辖区,包括朱靖垣个人私有的大湖区,以及周围的大片土地。

最后是属于大食国境内,但已经设立了朝廷省份的管辖重叠区。

包括大食半岛,两河流域,东墨洲半岛,大秦海东海岸,墨洲北部地区,克里特和塞浦路斯等岛屿。

也就是除了埃及之外,大秦海东海岸和南海岸的绝大部分地区,都属于大食国。

刘志新、王引之、徐明辉、潘世恩四人之中,潘世恩名义上是作为法官的“审理”,但实际上是朱靖垣安排的东墨洲总管。

实际职责非常明确,东墨洲的大小事务,以及工业园,铁路和公路,大湖区开发,都是他直接具体负责的。

大食地区其他区域的事情不归他管,实际上也完全不参合司法事务。

王引之现在是大食大域都护,也就是整个地区的政务主官,所以熟悉整个地区的情况。

刘志新实际上负责大食国直辖地区的政务,以及大食国所有地区的土著事务。

徐明辉负责大食国本土、东墨洲地区,以及其他地区的土著之间的司法工作,是整个大食国事实上的最高法官,

按照朱靖垣当初的计划和命令,大食国本土也就是流沙城周围区域专注于搞石油开采,

除用于是有勘探和开发的人员之外,不向当地大规模的移民。

最初将当地人口限制在十万人,后来的十几年间逐步放宽。

到现在为止,也不过二十余万人,除了是有工人,就是为石油工人服务的产业。

石油炼化产业,本来计划在本地适当发展,主力放在大食半岛南部,亚丁湾附近。

不过在东墨洲地区的开发足够成熟之后,亚丁湾附近的炼油厂主要用于直接出口了。

大食国各项产业所需的产能,都逐步转移到了东蒙县周围环境更好的地方。

如今大食国本土直辖的地区,除了东墨洲之外的人口总共只有二十多万。

绝大部分还都被各个工厂和商行直接管理着。

所以,刘志新和徐明辉两人,实际上的主要任务,就是处理整个大食地区的土著。

配合王引之等其他地区的政务官,对当地的土著实施教化和筛选以及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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