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陆上试验堆的运行正常,那么就可以开始生产真正的船用反应堆,在几年后直接上舰。
如果一切顺利,预计五年左右的时间之后,大明核动力船舶就能下水。
这个速度比前世的美利坚人要快很多。
前世的核潜艇项目,也是在曼哈顿工程完成之后,才另外启动的工程项目。
第一艘核潜艇服役,比曼哈顿工程完成,晚了九年的时间。
大明这边很可能要把这个时间也缩短一半。
其实和整个新元素工程一样,并不是说大明的研究速度会比前世的美利坚人快。
而是在大明皇帝的主导下,大明所有相关项目都是紧锣密鼓的执行的,一个接一个甚至甚至同时执行的。
美利坚人的项目是一个一个的半dú • lì的执行的。
每一个新项目的启动,都可能有一大堆的扯皮问题等着相关人员。
科学家就算是有了成熟的想法,也要能够说服官员和军方推动立项,官员和军方还要去推动国会拨款。
然后才能开始组织人员开始具体的研究。
这个过程中还会存在大量的商业问题,负责生产的厂商的选择和配合问题。
他们会有大量的时间浪费在这些没办法节省的环节上。
就像现在,陆上试验堆还没有建完,朱昭燮的报告上就已经提出:
“可以提前开始设计建设核潜艇设计了。”
反应堆都没验证的呢,怎么能够去设计使用这种反应堆的核潜艇?
逻辑上很简单,反应堆设计团队给出反应堆要求的空间,给出反应堆的主要参数。
核潜艇设计的时候,按照反应堆的参数设计动力和传动系统,同时为反应堆留出足够的安装空间。
等核潜艇建好了船壳和框架,把装反应堆的地方暂时空着。
反应堆验证完成后拉过来装船。
当然,前提是反应堆的陆上实验,真的能够按时正常的完成。
不然的话,到了最后关头,反应堆设计有问题,要大幅度的修改,那建好了壳子的潜艇也要大改。
虽然现有的产品不会完全废掉,但是肯定要浪费大量的金钱和时间。
所以更关键的问题是,要有一个拥有足够权威的人,给这种工程管理方式背书和负责。
这个人只能是皇帝了。
而朱靖垣的决定就是:“可以”。
如果成功了,三年之内核潜艇下水,如果失败了,浪费上千万银钞,核潜艇可能要五年之后才能下水。
这个代价朱靖垣还是承担的起的。
关键是,目前的研究方向,也是朱靖垣给出的,大体上是正确的。
成功的概率本来就很大。
在十几年前,大明的高速战列舰和航母的设计,实际上也是采用的这种其实很常见的项目管理方式。
最终大体上获得了成功。
虽然相关的管理人员和工人们都很辛苦,中间也有很多次反复修改设计和调整的情况。
但是也让大明的战舰设计迅速换代了。
报告的第四部分,聚变炸弹的相关研究进展。
大明的聚变炸弹的相关研究,是在裂变炸弹的理论研究中后期启动的。
这其实又是典型的项目并行方案。
也是基于朱靖垣的先见之明,理所当然的给出的合理安排。
要用裂变武器作为聚变武器的引爆级。
不一定要等到裂变武器做出来,然后再去从头设计聚变武器。
在裂变武器的基本原理弄清楚之后,就能够以“已经有了裂变武器“为前提,开始聚变武器方面的研究。
朱靖垣前世的本国也是这么做的。
所以才可以在裂变武器完成之后,只过了短短不到三年的时间之后,就把聚变武器也做了出来。
如果留意一下宣传口径,就能够发现报纸上说的话,不是用了不到三年时间完成氢弹。
而是反复强调,在“yuán • zǐ • dàn爆炸之后”,只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就引爆了氢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