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她也在陆家遭受过一些冷待,不过很快就过去了,体会并不深,后来她走到的那个高度,陆家大部分人并不敢小看。
所以重新回来,看到那个昔日对自己敬佩得五体投地的陆建昭对着自己摆谱,竟然觉得挺好玩的,这让她重新回过头来,以更高的高度来审视和反思自己的人生。
她开始回想自己为什么选了陆建时,是不是因为在那个时候,只有陆建时对自己殷勤热情,他的堂兄弟根本对自己不屑一顾?
为什么不屑一顾,因为自己此时并不够出彩的皮囊,还是因为自己没有时髦的衣服?
初挽笑了笑。
想来人性凉薄,本是世间常态,即便将来俾睨文艺界的不羁才子,在青涩年少时,也并不能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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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候,也差不多到了约定和陆建时出去看文艺演出的时候了。
冯鹭希把已经晒过的棉猴和毛衣拿过来,初挽便换了换衣服,下面是一件毛料裤子,上面是毛衣和棉猴。
换上后,冯鹭希看着很高兴:“瞧着比之前顺眼多了,其实挽挽这眉眼长得很好,皮肤也白,就是太瘦了,回头多吃点,好好养点肉,再打扮打扮,比城里姑娘好看!”
初挽也觉得这样还不错,至少看着利索清爽了。
她打扮好了,就要过去老爷子那里。
谁知道走在胡同里,迎面就见前面停下一辆吉普车,她看着眼熟。
车门打开,下来一个人,身姿格外挺拔,是陆守俨。
初挽看到陆守俨,倒是高兴,老远便喊道:“七叔!”
陆守俨看到她,打量了好几眼,才道:“挽挽,你一下子变模样了。”
初挽走到他眼跟前,笑着说:“是不是觉得我变好看了?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嘛!”
陆守俨眸光扫过,淡声道:“你穿着有点大。”
初挽:“这是三姐姐的,我穿着是有一点大,不过我觉得明年就正好了吧!”
陆守俨微颔首,没再说话。
初挽觉得他神情有些疏淡,乍看到他后的亲近感便散去了。
其实这亲近感也是因了陆建昭的对比才有的,毕竟他给自己零花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