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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1 / 1)

离渊流城以东三十公里,有一座北济城,人口规模与渊流城相仿。

由于地势高,有高山阻隔,极少受到兽人族侵扰,北济城里的贵族与商人依靠种植棉麻和药材,渐渐富裕。

陆氏是北济城里有名的大商号,老板的小儿子陆鑫今年刚年满二十,再三要求下,好不容易随队走商,将棉麻织成的布匹和稀罕药材,运到渊流城贩卖。

按往年经验,陆鑫本以为铁定大赚一笔,回去对长辈有个交代,没想到,今年的渊流城居然不缺布匹过冬!

陆鑫小少爷一路上游山玩水,耽误了行程,商队抵达渊流城时,已经听闻了好几个商号布匹滞销的事,不过他们也带来了渊流城不日将举行展销集会的消息。

陆鑫裹着灰熊大氅躺在马车里,车窗外,渊流城的城门已经近在咫尺。

他手里抱着个精致的铜手炉,懒洋洋打个哈欠:“三叔,听说渊流城民风彪悍,这里人都是些只知道跟兽奴打架的清苦莽夫,是不是真的啊?我们为什么不去明珠城做生意?”

陆三叔笑了笑:“小少爷,咱们家的货物放在渊流城这种不入流的小土城,是稀罕货,这里的人没见识,很快就能抢购一空。”

“但是放在明珠城那样商客云集的大城,咱们就有些不够看了。更何况,渊流城离我们更近,运到这里,也能少些路费。”

陆鑫嘴里咬着饴糖糕,疑惑地问:“那为什么他们说今年的布匹不好卖了?”

陆三叔不以为意:“隔壁南济城那几个小商号别有居心的谣言罢了,往年,总是我们家的布匹最受欢迎,他们怕我们来了,自家货卖不掉,才会危言耸听。”

“说什么渊流城本土的织品又便宜又好,这不是笑话吗?我常年在几个城市之间走商,从没听过渊流城除了矿石,还有别的拿得出手的东西。”

陆鑫哦了一声:“可是我们卖得比他们都贵啊。”

“听说几个月前,渊流城才遭受兽人族突袭,眼下肯定是缺衣少粮的时候。”

陆三叔慢悠悠地翻着账册:“我们肯来雪中送炭,他们应该心怀感激,路途遥远,卖的贵点是应该的。”

陆小少爷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他们那个展销集会,我们也去吗?”

陆三叔满不在乎道:“不过又是那些脏兮兮的土矿石,或者一些普通的农贸品罢了,没什么稀罕的,也就南济城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土鳖感兴趣,咱们不去也罢。”

他看看小少爷失望的表情,微微一笑:“不过若是少爷想去凑凑热闹,去看看也无妨。”

两人谈话间,商队缓缓通过了城门,正式进入渊流城内。

陆鑫挑着马车帘往外看,习惯了一路行来的颠簸,进了城,马车越走越稳,车轮滚过路面顺滑得几乎没有声音。

道路两旁行人来往熙攘,相当热闹,叫卖吆喝声起此彼伏,街面出奇得干净。

陆氏以布匹起家,陆鑫着意观察人们的衣着,大部分人居然都穿着没有补丁的新衣,还有一种灰白色毛茸茸的高领套头衫,这种款式的衣裳,他从来没见过。

牵着小孩出来采买的大人甚多,脸上也绝少有朝不保夕的愁眉苦脸。

甚至连衣不蔽体的乞丐都少得可怜,在北济城,陆鑫几乎每走到一条街巷,都能遇到三五成群上来乞讨的乞丐。

原以为渊流城是个被兽人族肆虐过后、百废待兴的残破城市,没想到,这里的繁荣已经大大超乎了他的意料。

陆鑫趴在马车窗上,皱着眉头苦思,难道自己对“不流入的小土城”几个字,有什么误解吗?

忽而,他眼前一亮,扯了扯三叔的袖子:“阿叔,你看,那间铺子名儿好怪啊,叫什么渊流银座,咦,你看那伙计手里的,像是是瓷器!”

陆三叔没有注意外头的景象,只专注地查阅着账册,眼也不抬:“唔,没想到还有大商号跑到这穷乡僻壤里头卖瓷器,这儿的贵族买得起吗?”

他想了想,摇摇头:“去看看,杀杀价,如果价格合适,咱们就把他家的瓷器都买下来,回头运到明珠城,价格至少能翻一番。”

陆三叔刚走下马车,还没走进渊流银座,目光却黏在了顾客穿的一件灰色羊毛衫上。

比起只被款式吸引的陆鑫,陆三叔眼光更为老辣,他一眼就发觉了这种毛线细密织成的衣物,对于北地御寒有多么重大的意义。

如果陆氏也能掌握这种衣料……陆三叔按捺住心头的火热,特地放低了姿态,向那客人问道:“小哥,你身上穿的是什么?”

客人莫名看了他一眼:“毛衣啊。”

“这衣料和款式都十分别致,很贵吧?是从明珠城买的吗?可以的话,能否割爱,转卖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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