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很,喜欢
贝斯以为这次自己死定了。
他从来不是个能走一步想三步的人,从小到大他就是沙丁鱼群里的小沙丁鱼,随大流。
随大流读书,随大流考学,听老师的建议报考学校,听父母的选择工作。
贝斯是个懒惰的小毛驴,他从不动脑子,蠢蠢的被小皮鞭抽到了屁股,才慢吞吞往前挪动脚步,天天神游,谁要是戳醒他,他那两只大眼睛立刻就写满了‘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干啥呀?’
他妈妈总对贝斯叹息,说:“人不是机器,人啊,就是要有冲动和不合理才叫人,妈妈心爱的小糖果,你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冲动呢?你这样呆,我看这辈子我和你爸爸都抱不上宝贝孙子喽~唉,上帝啊!”
贝斯那时对老妈翻来覆去的唠叨表面认真听,实际在听到自己都二十多岁,老妈还称呼他心爱的小糖果时,贝斯被肉麻的缩了缩脖子。
除了睡觉,我的脑子都是不转的——这是贝斯自我调侃最多的一句话。
他扑到约法尔身上的时候,闻到了一股食物腐烂、猪肉腐烂又被扔进厕所熏陶才有的臭味,猫类的鼻子敏锐,他还嗅到了丝丝腥甜的血气。说真的,是个人都能被熏吐,何况是猫。
贝斯胃里翻涌,房间里光线暗,在那一刹那,他却看清了蜷缩在地上的约法尔的惨样。
怎么说呢?
那瞬间,贝斯眼睛都被刺痛了,胸口喷涌而出的感情不是恶心,而是愤怒,是震惊和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