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小晚一瞪眼,他赶紧换了自称,“我乃堂堂大丈夫,如何能自贱做女子?!”
余小晚指了指他身上,他垂眸看了一眼,绫罗锦裙,纤腰丰|胸……
她几乎听到了他头顶血液涌动的湍急声。
眼看他就要暴走,她赶紧威胁,“不听话就报官!”
额角跳起的薄筋猛然鼓动了一下,瞬间消去,朱钰憋得小脸通红。
余小晚轻咳一声,又道:“大丈夫能屈能伸,不过是扮做女装,有甚了得?”
朱钰气哼哼看向她,憋出一句:“你为何不扮?”
“又不是我逃命,你爱扮不扮,下驴!”
粗暴地拽了拽缰绳,好悬没把他甩下驴。
“虎落平阳被犬欺……”朱钰悲愤的扬起小脸,“大丈夫不拘小节!扮女子就扮女子,有甚了得!”
余小晚越看越觉得他年岁小,“你几岁?”
“十三。”
十三?!
这么说来,当日在上官府飞扬跋扈之时,他其实才十一。
这么小,三观尚未稳定,说不得还能拯救一下,毕竟是男主嘛。
余小晚又是一阵恐吓,许是他近些日子在宫中被晋王吓得不轻,除了最初嚣张了些,之后便再没了气焰,还算听话。
带着他买了最廉价的胭脂水粉,随便涂涂抹抹,画了个最老气横秋的妆容,看上去好歹与她这二十好几的酸秀才相称了些。
也幸而朱钰还小,喉结什么的并不明显,这般捯饬下来,还真成了个已婚小娇娘,丝毫看不出不妥,余小晚甚是满意。
买了些干粮蓄满水葫芦,又添置了些粗布罗裙换下纱罗,余小晚并未逗留,拖着那死活要去酒楼好生吃喝的朱小太子,匆忙离开了小城。
追兵随时可能过来,逃得越远越安全。
有了朱钰作陪,不必拘泥单骑,添置了个最简易的板车,驴拉着,过城穿镇,日夜兼程,两人接连跑了五日五夜。最初五日虽赶路辛苦,却也安心,并未有任何追兵,到了第六日便不太平了。
幸而两人伪装天衣无缝,作为一个现代女,化妆技术本身就跟古人不是一个层次,化妆前后对比差别相机都分辨不出,何况那些追兵是拿着单线条画像寻人。
再加之折流技术高超,连喉结都给她伪装的有,尤其是那改变嗓音的药丸,吃一粒保十日,折流给了她十五粒,温水送服变男声,麦门冬元参汤送服变女声,两人伪装夫妻比真夫妻都逼真。
唯一的漏洞就是她的肚子。
不过宽大的书生袍遮挡着,倒也不甚明显,即便有人察觉,也可以假称患了大肚子病,那是吸血虫引发的疾病,古时卫生各项都不达标,得这种病也并非什么稀奇事。
有了这般完美的伪装,即便朱钰胆子小,几次面临盘查吓得发抖,都被她以小妇人没见过世面胆子小为由,轻易就搪塞过去。
一路有惊无险,余小晚专挑官道走,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从古至今都是至理名言。
朱钰在接受了数次追兵盘查,十数次守门侍卫盘查之后,终于成功将胆量升了三级,起码不会看见个穿官服的就吓得两腿打颤。
晋王已登基昭告天下,对外宣称东宫太子身子虚弱主动让贤,而捉拿朱钰的罪名却是……奸|杀罪!
这完全在情理之中,朱钰是太子,自然不能明目张胆大肆抓拿,只能将他当做旁人,再扣上个采花贼罪名,并且采的还是朝廷命官之女,如此一来,天颜震怒派兵捉拿便合情合理。
余小晚还曾拿这罪名调侃朱钰。
“小小年纪便采花,糟蹋了人家姑娘不说,还要杀掉,啧啧……”
朱钰气得脸红脖子粗,“休得胡说!本……我若想要,谁人不巴巴送上门来,还用这般费事?!何况,比起女子我倒更喜欢斗蛐蛐儿!”
余小晚轻嗤,“玩物丧志,不学无术,还挺骄傲,可笑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