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短短几天,之前积存的毛织品便很快销售一空了。因着毛织品虽不便宜,但也不太贵,普通之家咬咬牙也能买上一样。羽绒制品比较贵,但是也销售得很好。
迟了几天,竟也卖得七七八八了。
裴锦算了算,除去成本,净利润竟然比预期中的多了好几倍,这还是裴锦第一次经手这么多的银子。哪怕面上尽量绷着,但是心里却激动地不知如何是好。
恨不得现在就把这个好消息与嫂嫂分享。
这些日子,县城里最火的便属这羽绒和毛织品了。哪怕买不起羽绒制品,但是买件毛衣或是手套也行。
打眼望去,县城里好多人都带上了手套,尤其是小孩子。
说来,还是五指手套最受欢迎,在读书人里好评众多。
一来二去,没多久,这名声便传到了府城。
齐彦在京城时,便自诩最尚风流,从来都走在潮流的前沿。但在家窝了一些日子,眼见天气放晴,他难得起了兴致应了一场诗会。
这诗会嘛,自然要选个风景优美的地方,品着小酒,吹着微风,这才能生出诗意来。
只是这是冬日,风景优美的地方便意味着寒冷。
齐彦自幼便怕冷。
他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但为了风度,却也穿不了多少,不然便会显得臃肿,便没了那潇洒气了。
他里面套着一层薄袄子,外面披着一个狐狸毛披风。
贵气之余又不乏风流气。
就是冷。
他强忍着冷意到了诗会,却发现参加诗会的书生们竟都只穿了薄薄一层,手上套着一个套子。
他光看着便觉得冷,但这些人却面色红润,看上去似乎并无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