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事要从具体的事情来说,但宋明宝有一点变化很大,那就是容貌与气质。
以前小而娇的一个人,闹来闹去就感觉跟个孩子似的,让人头疼。
现在她闹吗?会,会小闹,但闹起来感觉就不一样了,像是女人对男人的那种撒娇,娇而有情。
她要是跟以前一样闹,宋明宝怕他不要自己。
她不敢,无缘无故也闹不起来,心态和为人处世的手法,渐渐受到他的影响,平和下来。
每天都恨不得黏在他身上了。若是之前的宋明宝,绝不可能有这个想法,她绝对会捂着耳朵晃着脑袋将这个想法晃出去。
二十八日到来,陆志城带她回娘家。
这个时间段去镇上的人很多,过年前都舍得花钱买年货犒劳犒劳自己。
村里牛车就一俩,陆志城得提前两天约了两个位置才约到。
明明跟上回一样的位置,坐满了人,视觉之内,就是感觉人数比上回多了不少,挤得连缝隙都不留了。
陆志城上车后,刚伸出手,宋明宝抿唇,默契地抬手搭拉在他手上。上了车两人的手还拉着,甚至主动靠近他。
在旁人看来,角落里的夫妻两个,一个低头,神情温柔,一个抬头仰起精致的脸蛋尔后附在他耳边似在说些啥,这感情真是折煞人。
座位上有两个是咬着牙坚持下来没结婚的女知青,露出了羡慕的表情。
可不是羡慕吗?上面没婆婆管,不用处理婆媳关系,男人长得好看又能挣工分。
实际上,宋明宝是抬头问他下了车还要不要买东西的事。
这会要再送她到家门口了,然后又丢下她,她可不干了。
想到上回去的地方,陆志城眸光一闪,转而低头注视着她的眼睛,“今天不去,直接回家。”
“料你也不敢丢下我!”宋明宝得意地道。
陆志城应和着她的话。
到了城里,他们坐上车,依然是人挤人。
宋明宝直接拉着人往里头走,人少的时候扶着他的手,人一多起来,整个人直接半靠在他身上,闻着他身上的气息,宋明宝感觉空气都清新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