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等的檀木盒,光是上面的雕花就值个几万,更别提这盒子本身木材的价值。可如此价值连城,里面装着的却是跟破笔。
多半是放了很多年,笔芯已经用空,可笔管还显得很新。就连上面歪歪扭扭的印着几只丑陋的熊猫都没有因为磨损而变得模糊。
“这是有什么特殊寓意吗?”喻铮十分疑惑。司炀一向好享受。吃穿用度一向不俗,可偏偏留着这么个东西,也是让人匪夷所思。
然而他没有注意到,身后的老管家,眼圈却骤然就红了。
喻铮记不得了,但他都记得。
这支笔,对于司炀来说的的确确有很深的寓意,甚至可以说,这是司炀的宝贝。
因为这支笔是喻铮三岁时送给司炀的生日礼物。亲手挑选,又郑重的放在司炀手里,用最诚恳的态度,问他索要一生一世的承诺。
其实喻铮小时候就特别聪明,什么东西都是一学就会。
司炀的生日更是记得很牢。原本他早在一个月前就催着老管家带他出去给司炀买了礼物,可临到日子了,又开始犹豫。
“杨叔,您说我是拿妈妈的钱给哥哥买礼物,那我送的礼物是我送给哥哥的,还是妈妈送给哥哥的呢?”小孩子容易钻牛角尖,就这么个简单的问题,喻铮想了足足三天。
等到第四天的时候,他一大清早就换了衣服叫人带他出门。
“小少爷,今儿可忙,咱们得快去快回。”
“杨叔,你要是没空,就叫女佣姐姐带我去!我今天也可忙可忙了,我要去自己挣钱和哥哥买礼物!”只有小腿高的小喻铮信誓旦旦的拍着胸膛说要去打工。一屋子的大人都被他逗笑了。
喻夫人知道后也笑得不行,摸了摸他的头对他说,“不要出去,就在家里。你去帮着花匠打下手,做得好,一天就给你十块钱。”
喻铮人小,养的也娇气,一开始大家都觉得他坚持不下来。可谁也没想到,还真的足足做满了一周。最后拿着七十块钱去给司炀买礼物。
挑来挑去,挑中了一个小蛋糕。剩下五块钱,就在旁边的文具店买了这只当时在三岁喻铮审美里最最最好看的圆珠笔。
“哥哥,我觉得这是全宇宙最最最最最最好看的笔,所以我要把他送给全宇宙最最最最最最最好的哥哥!”
“我最爱哥哥了,所以以后每一个生日我都要陪哥哥一起过。我的生日,哥哥也要陪我一起过。等长大了,就算哥哥有了嫂子,我也不要和哥哥分开。就一直一直住在一起。”
老管家记得清楚,当时还是少年的司炀抱着怀里的弟弟,郑重其事的点头,说了一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