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呀,还是被发现了。”
简西自嘲地笑了笑,“上了年纪就是不服老了,总以为戴上一顶假发,就和年轻时候那样了,还能跟你们称兄道弟的,听你们喊我一声简哥,真当自己和你们在一个年龄段了。”
原身在办公室里还算随和,加上以前当程序员时留下的习惯,办公室里,还是有很多人称呼他简哥,其中也不乏二十多岁的年轻人。
“唉,看来还是不能装嫩啊,以后别喊哥了,还是喊我叔吧。”
简西笑的无比慈祥,然后拿着假发片和公文包,摇了摇脑袋向办公室走去,徒留白馥还沉浸在简西忽然间让她喊他叔叔的惊讶中。
明明她已经感觉到简西看她的目光有所不同了啊,怎么一个晚上的时间,他的态度就变了呢?
努力了那么久,让她放弃,她还是不甘心的。于是在一些人探究的目光下,白馥抿了抿嘴,径直走向了简西的办公室。“简哥。”
白馥推开简西办公室的门,在自己进入后,又将门关上,隔绝了大办公室那一堆八卦的目光,因为背对着简西,加上此刻白馥还在心惊于简西的改变,因此她并没有注意到办公室内的小动静。
等回过身,看清楚简西的举动后,白馥忍不住嘴角抽搐,酝酿好的深情款款的眼神也因此破功。
“花篮的花儿香,听我来唱一唱唱一呀唱,来到了南泥湾,南泥湾好地方好地呀方……”
只见简西不知道从那里掏出来一面折叠镜,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对着镜子,慢条斯理地整理着自己头顶上稀疏的几根头毛。
这是哪个年代的破歌?
白馥看的眼睛生疼,眼前这个秃着头,作风老派的男人,哪里还有什么成功人士的风度,简直和她在老家当司机的亲爸一样。
他们可能一样会在吃完饭后用牙签剔牙,然后将剔除来的食物残渣放在嘴里,咂巴着嘴又吃下去,他们可能会在沙发上抠脚,扣完还闻一闻,像个地主爷一样嚷嚷着让媳妇倒水泡脚……
白馥最恶心的就是她爸那样的中年男人,可在现在的简西身上,她仿佛看到了她爸的影子。
仔细想想,简西的年纪,确实没比她爸年轻多少,可是以前简西会打扮,温文尔雅,风度翩翩,谈吐间,时不时会教白馥一些为人处事的大道理,懂得哄她,关心她,加上他极高的年薪和身家,足以让白馥忽视他和自己年龄上的差距,还能在心里安慰自己,她看上的不全是简西的钱,至少他的外貌和谈吐,比起一般的年轻小伙儿也是有另一种优势的。
但面对现在这个简西,白馥瞒不过自己了,如果她还能对着这样一个男人下嘴,那她绝对只是看上简西的钱无疑了。
白馥无疑是虚荣的,因此她抛弃了交往多年,感情很好的男朋友,努力引诱比她年长二十多岁的领导上钩,意图这个老男人能给予她努力一辈子都不见得能够进入的中产阶级,可在虚荣的同时,她还没有修炼出足够厚的脸皮和足够坚强的心脏。
她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光彩,可她依旧不希望别人骂她,在背后诋毁她,因此她希望自己拜金的行为能够再裹上一层名为爱情的遮羞布。
一个涉世未生的女孩被一个成熟稳重的大叔迷倒,在这个社会上十分常见,可若说一个时髦的女孩儿被一个秃顶哼着南泥湾的中年男人迷倒,在外人眼里,就只剩下qíng • sè交易这个想法了。
白馥几乎可以想象,当她挽着这样一个男人的手,出入奢侈品店时,那些店员在她离开之后会用多么恶毒又鄙夷的话语谈论她,参加她婚礼的亲朋好友,又会用怎样匪夷所思的眼神打量她,光是想象那个画面,就让白馥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哈哈,我唱歌还不错吧,不过你们这样的小年轻可能根本就没听过这首歌,也不能体会这种老歌的优美,诶,还是有代沟啊,就像我儿子喜欢的男明星,那个叫周伦杰的,什么哼哼唧唧,他有个三节棍,我也欣赏不来。”
简西将刚刚掉落的假发片收拾了一下,然后往头顶上戴,一边又和白馥寒暄了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