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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1 / 1)

“行了行了,大哥你怎么有了女儿就跟老了几十岁一样,以后小瓷得嫌弃死你。”

——听的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听完回去给沈琛打电话,过年后他提防着相亲的事儿一直黏着沈琛,好在公司的事情确实不懂,有正当理由,后来黏久了就越来越分不开,今天回来就一天忍不住心里痒了。

电话响了两声才接通,那边声音有点沙哑,低沉暗哑带着点醇厚且诱人的鼻音:“陶恂?”

沈琛的声音惯常都是冷静锋利的,从来没有这样舒缓低哑的时候,陶恂被撩的心尖都颤了一下,握着手机的手都忍不住紧了紧,半响才听出不对:“琛哥,你喝酒了?”

沈琛按了按眉心,他喝酒容易头疼,只是模糊应了一声。

“你在哪儿?身边有人没有?”陶恂不自觉皱眉,因为沈琛不太喜欢喝酒,平时他和沈琛一起出去都是他挡酒,商场上难免应付,但沈琛向来极有分寸,很少喝醉过。

“没事,小郭开车,”沈琛闭着眼,微微抬起头,小郭马上把车窗放了下来,外面冷风吹上湿热的额头,终于好受了一点。

把头往后稍微靠了靠,声音也带上两分隐约的上扬:“我刚刚要到了十四隐居的地址。”

于是陶恂的心情跟着一块明朗起来。

十四是个作家,以前不叫这个名,笔名取的诗情画意,十四年不为人知,受尽了各种心酸苦辣,后来突然因为一个漏子被送去评奖,然后就跟老天爷突然看见他一样,两年内不断斩获国际大奖,于是广为人知功成名就。

他为了不忘自己过去十四年受过的苦,改了笔名叫十四——满满的嘲讽。

就跟他的文一样,搞笑里充满了辛辣的嘲讽,但手握国际大奖,国民度又高,从来不缺人想将他的书影视化。

大概文豪都有怪癖,这位就喜欢在各种深山老林里面隐居。

沈琛对文学不感兴趣,但他知道这一位的手里的书改编电影全部大卖,三部电影下来票房过了五十亿,这哪怕在几年后都是当时电影市场的奇迹,也是足以令任何人眼红的利益。

——他想先一步要到版权。

挂电话的时候陶恂先说了晚安,然后等着他挂电话,他觉得头有点疼,嗓子也干燥,声音低哑的回了一句晚安,这么温情的话不适合他说,大概是今天实在喝的有点多,况且是这样喑哑的语气。

陶恂咬着牙冲进浴室,他不知道该不该庆幸自己现在不在沈琛身边,不然就能靠近听他这样喑哑的声音,但他怕自己失去控制,去拥抱或者去亲吻——

他有点喘,靠着镜子,眼睛里都泛上一层薄薄雾气,不知道为什么有点想把近距离这么听琛哥说话的小郭打一顿。

而对此无知无觉的小郭只觉得老板声音有点哑,可能是感冒了,要不要他去买药。

......对人不同,感觉天差地别。

这位文豪隐居号称居无定所,但在信息发达的时代找出来还是不难,难就难在他喜欢跑——

陶恂的公司刚刚起步,一开始是从投资起来,在不少剧里注资做金主,打着陶家的架子狐假虎威,所有人都觉得小少爷就是出来玩玩,也就顺手卖个面子,但没想到人眼睛还挺毒,投进去的不说大赚,至少没亏过。

不管哪个圈子应酬都多,沈琛挪时间挪了快三个月,等终于有时间的时候已经快要入夏。

张博丛又是一次鬼哭狼嚎,老板总能找到时间出去出差,他就只能苦哈哈的在公司任劳任怨无怨无悔的应付一堆人精。

——当然最后也只能迎来老板又一次无情压榨。

陶恂刚好去因为一次投资的事去其他地方出差,因为想回来想的快疯了熬夜谈完,结果隔天回来的时候没看见人,然后才后知后觉的在手机上看见信息,出差了。

他突然有点不太喜欢自己蒸蒸日上的事业,他以前我为所欲为的时候不管什么时候琛哥去哪儿他都能跟着,现在就不行。

他只能从电话里听听声音,哪怕想的抓心挠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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