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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共同进步(2 / 4)

同时因为比较赚钱,我们各自单独都有了自己的分红,当然都是平均的,不管是谁拉到并协办的案子,从谢玲那拿到提成之后,一律由财务总监李健同志在扣除吃饭喝酒娱乐休闲活动经费和四兄弟司法考试培训班的学费后,再次平均分配。

罗超和宋广飞决定拿自己的分红,额外再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培训班。

经过多方挑选,我们报名的司法考试培训班是每个周六上一整天课,而罗超和宋广飞报名的公务员考试培训班是每个周日上一整天课,这样两个班的学习时间互不影响。

因此当很多大学生在学校期间还不知道自己将来要干嘛,天天翘课的时候,我们四兄弟从大二下学期开始便一边跟着谢玲拉案源,协助谢玲做一些律师辅助性工作,一边互相监督拼了命的学习。

在谢玲那“勤工俭学”,大家主要是靠中午、晚上的课余时间来开展外出拉案件工作及她交办的其它工作。而我和李健多了一个周日,所以得多干点。但我们两个也没计较这些个人得失,想着多拿分红,毕竟多干点也能多学点东西。在国外,跟着大律师大法官当助理,很多都是免费打工的,师傅不收你学费就不错了,而我们还能从师傅那拿钱,很好了。

至于学习,当然分在学校的专业课程学习和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培训班的学习。

为此我们四兄弟签订了一份对赌协议,如果谁在期末考试+司法考试培训班学期考试的综合成绩在四人中最落后,谁就要拿出2000元做这个学期的散伙饭资金,倒数第二则要拿出1000元。

而罗超和宋广飞也签订了类似的对赌协议,谁在公务员考试培训班学期考试落后,要再拿出1000元做学期散伙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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