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也是无奈。他知道这位陆爷武力惊人。但是凭借人数优势,截杀四到六人的鞑子小队。跟硬钢三十人的鞑子主战精锐,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啊。
“确实有点困难。不过困难不在于是不是对手的问题。而是这里距离那些鞑子的营寨太近了。如果要动手,就必须在短时间内结束战斗。不能够让他们发出信号。看那些人没有直接回营,应该是就地拷问情报了。这就是我们的机会。”
“不是大人,我们要不再考虑考虑?”
“没时间了。你们那两个同僚撑不了多久的。一旦鞑子拿到了自己想要的情报,他们就会立刻行动。到时候,我们就很难一网打尽了。现在他们聚在一起,这是最好的机会了。”
其实陆霄还有一个想法没说出来。那就是能够带领这种精锐,执行围杀任务的。必定是鞑子军中的精锐。而且应该会有不低的官职。
如此一来,这个家伙的价值可比那些写普通的斥候有价值多了。
“听着,我现在要你们尽最大可能绕到他们的两侧。我知道你们害怕,所以我在这里给你们一个保证。我不需要你们主动出手。只要守住两边能够跑马的两条道就可以了。”
不只是队长,这一次所有的明军斥候同时看了过来。
“大人,您的意思是……”
“就是你想的那样,我一个人突袭那个临时营地。如果我成功了,他们必定从那两条道逃走。到时候你们以逸待劳伏击那些溃兵。你们是军中斥候,都是百里挑一的好手,别告诉我连几个溃兵都打不过。”
“……陆爷,我们不是这个意思。这一路跟着你杀的鞑子,比我们见过的都多。说实话,我们不是见不得血的那种怂货。
但是陆爷,实话实话,我们能走到这里,探明道路上。还探到了鞑子的营寨。就这些,回去已经是大功一件了。真的没必要再这么要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