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来到书房。
韩非亲自为吴驹磨墨。
吴驹提笔,气沉丹田!笔走龙蛇!
然后,二人都沉默了。
“要不…还是吴兄口述,非代劳?”韩非看不下去了,提议道。
“好主意。”吴驹将笔给他。
其实吴驹无论硬笔字还是毛笔字都不难看……
但是吧,这个时代没有毛笔。
如果吴驹没记错的话,毛笔是蒙恬发明的。但按现在这个时间来看,其祖父蒙骜依旧是秦国大将,其父蒙武正值当打之年,蒙恬成没成年都难说……
现在这个年代,一般都是用分签,也就是竹木做的细棍,蘸上墨汁,在绢帛或者竹简上写字。
吴驹在考虑是不是应该把毛笔和纸搞出来。
不然自己岂不是每次写字都要经历这样的尴尬。
韩非的字就好看了不少,端正且气势雄厚,不像吴驹的字跟狗啃一样。
一首词很快写完。
“吴驹作此篇,儒家韩非书之。”
韩非留下落款,但吴驹二字依然由吴驹签署。
在韩非指引下,吴驹找出那枚魁首印,蘸上印泥,在右下角留下了自己的印记。
大功告成。
韩非看着这副绢帛上所写的水调歌头,眼睛都快笑的眯成一条线了,估摸着晾干以后能整天抱着睡觉。
“吴兄你放心,待我离开后,定要将这词传出去,若这几日吴兄有何作词的灵感,可尽管唤我前来,非愿为吴兄誊抄。”韩非郑重的拉着吴驹的手说道。
“啥叫愿为我誊抄,我怎么感觉你在内涵我。”吴驹满脑子黑线。
二人紧接着寒暄几句,旋即吴驹送韩非离开。
望着韩非兴高采烈的背影,吴驹颇为无语。
明明是三十岁出头的人了,却像个得了糖的小孩一样,成功摧毁了史书在吴驹心中建立的那个严肃而刚正不阿的韩非的形象。
“不过……传之七国,使天下风雅之士趋之若鹜,这个好像还不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