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担心大家看的不明不白的,所以稍微写一写,也算是给大家科普一下相关知识。
本书用的基本是秦朝建立之后的行正区划和官制。
其一是因为好理解,成了完全的体系。
其二是因为秦朝建立之前,秦国用的体系根本找不到。
其三是因为现在书里的时间是公元前248年,距离统一天下只有二十多年时间,其实秦国用的这些区划官制之类的已经差别不大。
一,区划。
秦朝用的行正制度大家都知道,郡县制。
一国之下,设若干郡(统一天下之后一共三十六个,按照现在书里的时间多少个就查无可查了,估计十以内,接近十)
一郡有十个县,一县有十个乡,一乡有十个亭,一亭有十个里,一里有十个什,一什有两个伍,一伍有五户人家。
郡设郡守,郡丞,郡尉,郡监御史。
就是一个啥都管,也可以理解为管文(郡守),一个管武(郡尉),一个监察(郡监御史)。
至于郡丞,是郡守的副职,丞这个字有辅佐之意,古代凡是沾到这个字的,基本都是副官,当然丞相不是副官,丞相的意思是辅佐皇帝。
除此之外,县有县令,县丞,县尉。
乡有乡有秩或乡啬夫,乡佐,乡游徼。
亭有亭长,亭佐,求盗。
里有里正,父老。
基本也都是一文一武一副官的配置,不过乡到乡以下不存在“尉”,因为尉是掌管军队的,县以下不驻军,所以虽然有武官,但那是掌管维护治安,缉捕罪犯的事。
二,官制。
郡和郡以下的官制讲过了,现在就讲中央。
秦朝使用的官职大家也应该不陌生,三公九卿制嘛。
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不过对于丞相,秦朝和秦朝会有两种配置。
第一种,只设一个相邦,如吕不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