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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七章 版权保护(2 / 2)

若换旁人,只以为李斯是在凡尔赛了,他昨天买的那可都是最顶级的毛笔,每一支都不低于十贯。

不过吴驹却对此毫无感触,毕竟毛笔是他造的,他不仅能看出真伪,而且能要多少有多少。

“所以是有人在制造大秦书斋的假货售卖?”李斯连忙问道。

他从拜入吴驹门下以来,虽然在朝堂上混的风生水起,步步高升,可对于吴驹这个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人,他却是寸功为立,顶了个门客的名头却并没有像大多数门客一样在背后出谋献计。

所以!

身为吴驹的门客,如果是要打击胆敢损害吴驹的利益的人,那他李斯必须帮帮场子!

于是乎,李斯连忙问道:“需要我做些什么?不若把人抓到牢里,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吴驹摆了摆手:“不要这么暴躁嘛!”

李斯还以为自己手段太过狠辣了,正想解释一句,却听吴驹淡淡的说:“我已经派人抓起来了。”

咳咳!

李斯顿时被呛了一口茶水。

你都抓起来了还让我不要那么暴躁。

“我只是在想,现在只能抓了这些卖盗版的,只能是以行骗的罪名定罪下狱,我认为应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

每一个人都应当拥有自己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我称之为版权,或是这大秦书斋的logo,或是《西游记》,这样的版权应当由我持有,如《荀子》,则应该由荀子持有,国家则要保护版权。

不问自取即为盗,如果有人没有征得版权所有者的同意就贸然使用,即为侵权,应当向所有者支付赔偿,秦国应该制定完善的法律保护版权,这有助于文化和经济的发展!”

吴驹洋洋洒洒一席话说完,李斯逐渐陷入了沉思。

不问自取即为盗,吴驹所说的道理并不难懂,也是一贯的共识,只不过从前没有人将这些道理逐一研究,转化成详细的律法。

沉思了好一会,李斯点着头说:“很有道理……正好后天就是朝会,我看可以放到朝会上议一议,不过毕竟是从零开始,整部律法搞出来兴许已经是几年后的事情了。”

说到最后,他摊了摊手。

没办法,廷尉府的工作很多,别的不说,吴驹之前提出并倡导的食品安全法,他们还在加紧完善之中呢。

不过李斯是支持吴驹这个版权保护的想法的,这个版权保护是很正当的理由,他身为门客支持吴驹本就是理所应当的。

再者吴驹的想法也与法家思想不谋而合,即依法治国,所有事情都要有规可守,有迹可循才对!

而律法所打击的罪名不论先后轻重,也都应该向着更完善的目标前进才对。

谁知,李斯刚说完,吴驹却咧嘴一笑:“谁说是从零开始?”

下一秒,在李斯震惊的目光中,吴驹掏出一本册子拍在了桌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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