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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红楼离骚(为黄金萌@头号墨粉加更⑦⑧)(3 / 3)

宣适第一个反应过来,对着已经来到身边的宗意感叹:“哇!你姐姐也太有气质了吧!”

同样被震慑住了的聂广义,收起差点脱口而出的同款感叹,冷冷地对宣适来了一句:“你一个有女朋友的人,要不要把口水擦一擦。”

宣适被说的有点不好意思。

他确实表现的有点过于明显了,尤其是被聂广义当着程诺的面这么一说。

反倒是程诺帮忙解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啊,我就喜欢阿适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你难道不觉得小意的姐姐很漂亮吗?”

聂广义当然也是这么觉得的。

只不过,说出口的话,又是另外一副光景:“你们女人不都长一个样吗?哪有什么漂亮不漂亮?”

说完,又朝梦心之看了一眼。

梦心之站在工作室的门口,听不到里面的人在说什么。

她确认了一下,有程诺在,宗意在这边并不会有什么问题,就对着宗意挥了挥手,示意自己要先上去。

这个挥手的动作,让聂广义的成语真解里面,又多了一个——手如柔夷。

就同样是挥手,梦心之的动作,就和别人不一样。

眼看着梦心之要走,宣适和程诺都没有要拦的意思。

聂广义对着门口,脱口而出一句:“姑娘,你有二胡吗?”

梦心之愣了愣,柔荑小手指了指自己,无声回应:【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姑娘。

二胡。

这么古典的称呼,这么古老的乐器。

聂广义完全没办法相信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

可说都说了,还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现在再否认,也来不及了。

聂广义咬咬牙,回复道:“对,你有二胡吗?”

二胡是没办法改了,也没有什么好的替代的。

叫胡琴、奚琴、嵇琴,只会一个一个更古典。

姑娘这个称呼,倒还是可以及时收回的。

聂广义没能得到梦心之的答复。

因为,宗意挡在了他和梦心之的视线之间。

聂广义是坐着的,纵使有超过185公分的身高,还真就被还不到一米五的宗意,把视线给挡了个结结实实。

聂广义头往旁边偏了偏,下意识地想找站起来。

宗意换了个角度,继续档:“有没有二胡这种问题,你问我就行了。”

说话的同时,宗意对着自己的后脑勺挥了挥手,示意姐姐赶紧上楼。

她还没有唱够十万遍【姐姐姐姐姐,我有个问题】,怎么能让姐姐落入这么个既没有诗书也没有静气的怪蜀黍手里呢?

对的,宣适和程诺是适哥哥和诺姐姐。

故事里的聂广义绝对是个怪蜀黍。

不仅掩耳盗铃,还喜欢在广场上蒙眼求抱。

关键抱的还是陌生人。

种种行径,为宗意所不喜。

梦心之被宗意拉着下楼的时候,就说了只送她到门口。

刚刚练完舞,她要先回去洗澡换衣服。

宗意的态度,让聂广义很是有些不是滋味。

搞的好像他对门外的那个女人有意思似的。

开玩笑!

女人,只会影响他拿普利兹克的速度。

爱情,只会分走他的大半个身家。

他之所以这么问,不过是觉得,“假冒伪劣”的极光之意和二胡更配而已。

宗意虽然阻挡了聂广义的视线,却没有对他的需求视而不见。

连楼都不用上,直接去“宋代酒肆”的库房,拿了一把二胡出来。

聂广义无法相信,此刻的自己,身处“极光之意”。

哪怕是带引号的,也觉得膈应。

见聂广义一直不接,宗意只好出声提醒:“喏,二胡给你。”

嘴上说的是给你,表情却一点都不相信。

宗意把情绪写在了脸上,她不相信求抱怪蜀黍能在古典乐器方面有什么建树。

摆明了和那些想把姐姐从她身边抢走的坏哥哥是一样一样的。

也不完全一样。

更老,更怪,更坏。

聂广义被刺激到了。

他接过二胡。

拉出一个噪音。

又拉出一个噪音。

又双叒叕拉出很多个噪音。

程诺、宣适和宗意的耳朵,都受到了蹂躏。

聂广义一点歉意都没有,装模作样的调整了一下琴弦。

然后就有了比又双叒叕更多的噪音。

至少过了两分钟,聂广义才终于消停。

“我问你姐姐有没有二胡,是想用一首高难度的歌,给她的舞蹈伴奏。”聂广义自己技术不定,还开口鄙视宗意,说道:“你的话,肯定没这个实力。”

“你看过我跳舞吗?就说我没有实力?”宗意在心里面默念了至少800遍【坏蛋怪蜀黍】。

虽然,她的舞蹈是姐姐在家教的。

可每一年,学校舞蹈队选队长,她都是当仁不让的。

“你很有实力是吗?”聂广义对宗意的态度一点都不友好。

“还可以的。”宗意谦虚回应。

如果不是爸爸和姐姐都和她说,做人要有礼貌。

宗意肯定还要加上一句:【我的舞蹈实力肯定比你二胡水平,高了一万倍不止。】

“那好吧,我们试试。”聂广义作势要开始演奏。

宗意赶忙拒绝:“你刚才那样拉琴,我确实是没办法给你伴舞的。”

聂广义压根也不管,毫无章法地拉了一大堆没有意义的音符。

紧接着,说了一句:“开始吧。”

然后,聂广义就开始了他的表演。

拉二胡的动作,快得像是打蛋器在工作。

这样的节奏,怎么可能拉出什么好听的声音?

很快地,宗意就愣住了。

二胡的琴弦,在聂广义看似毫无章法的拨弄下,幻化出了一首极为动听的《野蜂飞舞》。

宗意从来都没有想过,《野蜂飞舞》这首曲子,还可以用二胡来演奏。

宗意很喜欢郎朗版的《野蜂飞舞》,每次看,都觉得郎朗的手,像是被装了八倍速的快进。

也听过很多个国家的小提琴版。

西洋乐器和二胡拉出来的感觉,可谓大相径庭。

宗意知道自己犯了两个错误。

第一,怪蜀黍真的会二胡。

第二,她真的没办法伴舞。

这一首堪称天秀的《野蜂飞舞》,效果是立竿见影的。

惊呆了一楼工作室的众人。

吸引了在五楼天台打太极的宗极。

让梦心之打破了跳完舞一定要先回三楼洗个热水澡的习惯。

让在睡梦中被噪音吵醒,直接穿着睡衣从四楼下来准备骂人的梦兰,情不自禁地停下来听。

在所有被震慑住的人里面,受惊程度最大的,当属宣适。

和聂广义做了十几年兄弟,却从来没见他拉过二胡。

聂广义一直声称自己对一切古典元素过敏。

别说是二胡,就算是古法豆腐,聂广义知道了也是不吃的。

宣适看着聂广义出神。

难道建筑和音乐是相同通的?

难道天才就应该想达·芬奇那样,是触类旁通的?

一曲终了,聂广义抬起头,就看到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

明眸善睐,靥辅承权。

“义哥哥,你好厉害啊!”

宗意一点都不带节操地直接变节了。

在心里默念过800遍的称呼,都被她无情抛弃。

好像她原本就准备喊【坏蛋怪蜀黍】义哥哥似的。

聂广义却把视线投向了梦心之:“姑娘,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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