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有五十八分……”
“老板,不用五十八分零几秒那么长!你给我五十七分钟就行,保证完成任务。”
“我以为,你至少能说个五十五。”
“那不行,我要是五十五分钟就完成了,岂不是显得老板给我布置的任务不够精准?”
“期待你的报告,卢仙娜。”
聂广义没有再和卢仙娜聊,他在工作上,向来是有事说事。
今天这样,已经算是话多。
生意做大了,打官司是再所难免的。
国内可能还有很多企业主,是忌讳打官司的。
觉得是一件很大的事情。
或者认为犯忌讳。
等公司真正发展起来,就会发现,打官司,其实是比较日常的情况。
稍微有点规模的公司,基本都有自己的法务。
公司的法务通常不会有专业大律所的律师厉害。
平日里负责的,多半就是过过人事合同一类的简单业务。
真正遇到了需要打官司的情况,还是要通过对接外聘的大律所,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公司的损失。
卢仙娜刚刚想要做的,就是去对接专业的大律所。
聂广义的两家事务所,都算是小而精。
事务所没有专门设立法务的职位。
但他的助理,基本都有法律背景。
小而精,代表着每一个人都是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