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危受命,不离不弃地寻求致胜之机。阁下这种战斗精神的确令人钦佩,然而实践起来却不免有点不甚明朗。”
周正洪好整以暇地看了看下面那匹天驹,全然没有为对方能够翻出任何浪花而烦恼。
不论是斗志昂扬者,五感丧失之后,亦只能成为砧板之肉—任人宰割了。
尽管曾经指望这位对手会带给自己任何惊喜,但是效果却在预料之中毫无趣味。
周正洪很清楚,并不是他的对手太弱小了,只是他本身就很厉害。他认为,如果能在这场比赛中击败对手,那就可以说是成功了,因为他已经掌握了胜利的关键——让对手无法攻击到自己!但这样做并不现实。他必须要找到解决方法。这是什么问题呢?答案很简单!力量!实力!谁都不行。谁都不能!即使是将对手换到别的谁身上效果都不会好到今天。
“那就把事情弄完了!”
“不,我不会让你死的!”
“不!不!我决不放弃对你的爱……”
“我要做一个你爱着的人,你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会被别人抛弃。”天马嘶呜地叫起来。
“是啊!为什么?”天马问道。
什么原因呢?哦!周正洪就像天神下凡,慢慢落在天驹的眼前。
当对手五感尽失,并且连惟一威胁到他的兵器也扔了出去时,周正洪再也不用考虑了。
他围绕着他,凝结了四道庞大剑。
这些“大头针”能够将对手全身刺透。
并把它牢牢固定住。如果对手想从身体上挣脱出来。就必须使用这种具有魔力的魔法。
它能使人丧失一切感觉。并且无法动弹。
即使被击中也逃不脱。这就是魔法。这便是魔法。
这是什么?想使用此法术斩断彼此的肢体完全斩断彼此抵抗的意念,然后解除法术。
上钩啦!
看到周正洪从眼前掉下的天驹立刻闪电般的出击,而一招便是杀招──面对这威力巨大得让人匪夷所思的敌手,既无法、又不敢保留双手,所以一招便是向心脏要害扑来。
而这把由自己掷出的朗基努斯之枪则同时归位,给周正洪以绝杀之势。
作为一把和他达成契约的兵器,无论朗基努斯之枪放在哪里,都可以在一瞬间将其召回。
“他知道如何使用武器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说这话时,他笑得很灿烂。
他是一个充满智慧和勇气的人,他认为武器才是最好的防御工具。这是为什么?因为武器!原因就在于此。因为敌人。
正因为如此,他才有勇气抛弃自己的武器。
袭击之前,他已启动头盔破妄之力,确认是真身。而这一刻,下天驹的眼睛里充满了警惕与紧张。因为在这个时刻他必须要面对一个人:下天驹!下天驹是一个非常凶狠的杀手。下天驹拥有一副好身板。这是毫无疑问的。你信吗?相信吧!!相信!肯定!!真的!出其不意之下,天驹完全自信能够利用这一击来化解对手。
凭借朗基努斯之枪,即使在如此犯规级别上,天驹也自信可以一击必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