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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3 / 4)

看到周越桐这么快精神起来,大家都想到周越桐当初想进读书社而不能,顿时理解了:读书社是周越桐的真爱啊。

秦观宇和王福倒是没什么不能给周越桐看的想法,毕竟读书社除了当众朗读之外,还打算制作小册子分发给学校同学,也不怕多丢这么一次脸。

周越桐先拿起了王福的大作,同样感到好奇的易寒星和周毅之两人也看起了秦观宇写的小说,等看完了,双方再交换。

恰逢此时,易寒星的小侄子被外公指使着进来看看小姨在做什么。

小侄子打开书房的门,可可爱爱地将小脑袋塞进书房里,一眼就看到易寒星和周毅之凑在一起读秦观宇的大作,再近一点就快要头碰头了。

六岁有了一些简单男女观念的小侄子惊讶的将嘴巴张成了o形,又用两只小肉手捂住了嘴巴,蹑手蹑脚地退了出去,直接拽着外公长衫的下摆:“小姨在和同学头碰头!”

寒星爹一听,脑子里的雷达响了,立马和小侄子一起凑到了门边看了起来,一见和寒星共读的人是周毅之,勉强点了点头,心想:要是这个后生的话,还不错,不像另一个姓周的就是个小孩子,心性不稳,也不像姓王的,看着就是地主家的傻儿子,姓秦的倒是稳重又细心,也比周毅之会说话,但是家里成分太复杂,比不上周毅之书香世家。

被确定为一号女婿人选的周毅之还不知道寒星爹的想法,和寒星一起看完秦观宇的著作之后,不由都相视无言。

“想笑就笑呗。”秦观宇说着:“我知道自己的写出来的是什么样。”

两人顺手和周越桐换过文稿,易寒星回答了一句:“其实不好笑。”周毅之也忍不住点头赞同寒星的话。三人又开始看第二篇小说。

秦观宇和王福的小说大约都是一万字,这也是读书社的要求,易寒星看完之后,忍不住想,难怪凯瑟吴觉得自己的作品可以直接刊登,看看秦观宇和王福写的这个?不说文笔剧情,看完之后,其实连故事都没看懂。

“所以,可以介绍一下你写了什么吗?”周毅之按了按太阳穴问秦观宇:“前后逻辑矛盾,故事情节又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你是想说什么故事啊?”

听了周毅之的话,秦观宇颇有点受打击的样子:“你们没看懂?我写的是一个人醒过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狗的故事啊!”

易寒星仔细回忆了一下,虽然秦观宇以第一人称写的内容有点奇怪,但是一旦说出这是人变成狗,很多奇怪的地方也说得通了。

“这人怎么会变成狗?”周毅之无法接受。

“因为他是个狗妖,返祖了?”秦观宇尝试着解答。

易寒星心想,灵魂穿越也可以啊!没想到秦观宇这么潮流,后世自己穿越前刚流行起来的各种穿动物小说可是流量密码,秦观宇却早在20世纪就掌握了。

周毅之放弃和脑洞星人沟通,转而问王福:“你写的这个女主角,每天吃饭喝茶逛街跳舞,然后又被很多人喜欢,他们喜欢她的原因是什么?我觉得没办法说服我啊?而且你不觉得描写她每天的日常太枯燥了吗?”

“可是我姐就是每天吃饭喝茶逛街跳舞搓麻将,然后追求者一个巴掌都数不过来。”王福说道:“她每天都活的津津有味,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生活枯燥。”

事实胜于雄辩,周毅之噎住了。

周越桐放弃发言:“我感觉多看几篇你们这种作品,我就不会再向往读书社了。”

有过写作经验的易寒星很容易看出来秦观宇和王福最主要的问题,想着帮小伙伴们一把,于是建议道:“老秦这个小说,其实情节很有意思的,但是因为都是第一人称叙述,所以很难看得出来是人变成了狗,我觉得你可以加上一些其他人看到主角时候说的话,这样读者就能知道后面的剧情里主角是一只狗,所以才会碰到这些情况。”

秦观宇听了,眼睛一亮:“你说的有道理!我就觉得哪里不对呢!”

易寒星紧跟着又提出对王福的建议:“福哥,咱们小说创作,虽然是艺术来源于生活,但是也要高于生活,你写你姐的爱情故事,应该着重她和男孩子们之间的来回,而且也不用将日常描写地这么详细,重点在于突出那些男孩子喜欢她什么。”

“还能喜欢她什么?喜欢她漂亮又嫁妆多呗。”王福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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