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死这几天还是很辛苦的,毕竟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快速的收拾完,也不知道有没有洗澡的地方,在院子里简单了洗了洗,然后躺在了床上。这么久第一次躺在床上的感觉真的很好,虽然屋子也不是很大,不过座椅床铺一应俱全,而且屋子还是复式结构,上面是床,下面是一些生活设施,不得不说,虽然大明帝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很是落后,基本上没有什么重工业,还是主要的以粮食,丝绸茶叶等最原始的产业,都是与百姓息息相关的,经济实力也就相当于自己上辈子建国前,但是很多设施也是与二十一世纪同步的,例如这复式小阁楼,不出意外,自己很长时间应该就要住在这里,老不死求生欲那么强,一时半会应该也死不了,想到这样王不死终于安心的闭上了眼睛。
富甲一方是有洁癖的,进屋脱去衣服,露出了身上的腱子肉,这身材还是会引起小姑娘尖叫的,岁数绝对不是问题。
在富甲一方的卧室里竟然还有一个大木桶,里面装满了水,当然不要误会,水里没有花瓣,更没有藏着一妙龄小女孩,好吧,老头子入浴的镜头还是不咋美观赏心悦目的,这一画面略过,擦干,换上干净的睡衣,然后躺在了床上,不得不说这床单的颜色都是很多人不敢挑战的,因为它是白色的,纯白纯白的那种。
喝了一口床头准备的养心茶富甲一方拿起了电话。
相比于王不死,老不死的生活还是很滋润的,毕竟吃喝不愁,住在闵国公府风吹不着也雨打不着,而且还有一个很有良心的徒弟照顾,可谓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样的生活不出意外,老不死打算长住下去。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
“进来,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这是你的卧室,进屋不用敲门”。
敲门的自然是闵国公府的护院头子--酒鬼。而屋里的人自然是老不死。通过刚才的只言片语我们可以了解,老不死霸占了徒弟的卧室。
“嘻嘻,这是应该的,徒弟不是怕看到师父的隐私嘛”。
“小酒啊,你想多了,师父都这么大的岁数了,还能有什么隐私,有心无力啊”。
“师父,这不是问题,只要你一声令下,看上哪家的了你说一声,徒弟这就去给办”。酒鬼拍拍自己的胸口,理直气壮的说道。
“出门左拐,朝前走,大约五百步,再右拐,听说他们家有一位姓朱的姑娘待字闺中,要不你去试试”。老不死调侃道。
“额,这段路线,酒鬼还是很熟悉的,因为经常走,这是去皇宫的路啊,莫非待字闺中的那位朱姓姑娘住在皇宫,当今圣上女儿早已经出嫁,而姓朱的就只剩下朱熹蓉,额,好吧,想多了”。
“师父,莫闹,你真会开玩笑”,朴实的山东汉子脸上挂满了尴尬。
“还调侃师傅不”。
“我不是看师傅天天待在国公府无聊嘛”。
“少废话,风流鸡买回来了嘛”。
“买回来了,师父,今天是第八回了,咱能换个菜吗,徒弟的月钱都花没了”。酒鬼很是苦恼,果真养师父跟养儿子一样费钱。
“好吃自然就要经常吃,这跟长得好看的姑娘生意好是一样的道理”。
“额,好吧,师父还是很寂寞的,想姑娘了,这个月发了月钱怎么也要请师傅开开荤”。
“师父,这鸡真不知道有什么还吃的,味道还不如烧鸡呢”。有的人喜欢吃辣,有的人喜欢吃甜,自然有的人喜欢吃风流鸡,就有人会不喜欢。
老不死接过纸包,打开,拿出一只金黄的鸡腿,咬了一口,满意的笑了“你小子懂什么,这风流鸡的美味,只要真正懂鸡的人才能明白”。
“不就是鸡腿裹着一点面粉,在油里炸过一遍嘛,”。
据我观察这应该就是快餐店里的炸鸡腿。
“那啥,酱呢”。
好吧,这是最新式的吃法。
沾酱吃炸鸡腿,嗯,再配上一碗茶,很美味。
对吃的酒鬼没有感情,拿起酒坛就猛灌了一口,绝对的豪放派。
叮叮叮,手机的铃声响起,老不死拿起电话一看,“老头子来电话了”。
“老不死,你死了没有,老子都这么大的岁数了,还要我忙碌,就不能让我多活几年”。
“师父,这不是能者多劳嘛,”握着电话的老不死显得很是恭敬,如果王不死看到一定会大跌眼镜,因为老不死这形象近似于舔狗。
“少给我戴高帽子,那小子现在在我这里,能吃能喝,一时半会也死不了”。
就知道那小子不会安心在山上待着,对于王不死,老不死还是很担心的,毕竟现在社会这么乱,被拐卖了咋整,听说现在大明帝国拐卖妇女的少了,都改行拐卖男人。因此老不死也找到了自己以前的旧识,希望他们遇到王不死能够照顾一番。
“那就好,以后就麻烦师父了,”
“那啥,师父也不富裕,你这孙子太能吃,就一天一百两吧,到时候打总算”。
“额,”老不死很想讲讲价。
“挂了,不熬夜了,脸上都长痘了”。
“额,好吧,师父还是那么的注意个人形象”此刻的老不死心情是复杂的,一是王不死现在很平安,二是这开销太大了,真希望王不死能够吃回本,这银子自己是付不起了,以后只能是厚颜无耻的赖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