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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1 / 1)

可能会令一些人感到相当神奇的事实是,即使这欢乐的人群中的某些人喝得看起来完全不省人事了,但是七点钟的时候,他们又精神抖擞地出现在了舞会上,完全看不出一丝一毫失态的样子——这,可能也算是上流阶层一种特殊的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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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舞会(下)

就算是用一位贵族少女所期待的第一次社交舞会亮相的标准来评判,安妮的舞会亮相也算是相当地成功。

如果非要打个比喻的话,大概就是一群水泽仙女之中,突然出现了一位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她无需和美的女神阿芙洛狄忒争辉,因为两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风格,但是她在水泽仙女之中就拥有了压倒性的优势,而仿如一位真正的贵族小姐的颐指气使和恰到好处的傲慢更加强化了她与生俱来的、其他女侍绝不会具备的野性之美,足够激起任何一位花花公子狂热的追逐和好奇的情感。

很明显,安妮所挑战的对象——以艾丽卡为代表的弗里古女侍们完全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下午的时候安妮还是个完全不懂上流圈子里各种微妙的规则的科勒克土包子,在晚上的时候已经完全是一个合格又不驯的淑女了,她能够在进退之间熟娴地应对各种或讨好或不怀好意的挑战,能够像西班牙出身的女侍一样使用手中的扇子传达出不屑、感兴趣或者不感兴趣甚至挑衅的微妙情感,面对男侍从们的邀舞或者追捧,一举一动之间的礼仪姿态,也能完完全全地不逊色于任何一位女侍,甚至比她们更好。

在一众以法国式或者偏向于法国式风格礼服的美女之中,身着英式宽身女袍的安妮无疑地相当显眼,这种特殊不仅没有令她感到压力,反而极为享受——就好像她就是那位本来应该在此时出现在舞会却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出现的英格兰新娘一样!

显然,安妮的策略极为成功,她真的取代了那位英格兰新娘应有的位置,从而让自己成了舞会中一个另类的焦点,让男士们的目光不自觉地追逐着她。

这一次我没有在舞会上担任任何角色——毕竟要是我在舞会上出现的话,是以什么身份呢?若说是男仆,老戴维自己都得考虑我会不会在舞会上随便抓个贵族大声诉说出我的来历;若说是客人,那又太可笑了。

因此,好几天之前,老戴维给我的任务就只有一个:呆在右翼埃尔维斯伯爵房间的随便哪一处,总之,除非没办法,别出现在伯爵或者哪位客人的面前!

老戴维考虑的虽然周到,但是他很明显地忘了一件事——对于一位二十多年下来完全以玩乐作为人生最高准则的花花公子来说,只要他愿意,没有任何事情能够阻止他旺盛的好奇心。毕竟,想要得到贵夫人和小姐们的芳心不仅需要聪慧的头脑、敏捷的口才,还需要一定的矫健身手,好方便攻破那防守堪比堡垒的深闺。

更加让人称心顺意的是,科勒克庄园就像路德维希斯堡任何一个贵族的府邸一样,在某些不为人知的地方存在着一些不为人知的通道,比如一个设计精良的小楼梯、一间从外表来看完全看不出任何名堂的房间,这些通道和场所往往是为了某些不便从客厅或者正式楼梯进来的人物而存在的,托它们的福,我得以在避开他人目光的情况下目睹了某些场面,包括雷斯特子爵夫人和贝阿特莉克丝之间的暗流汹涌,以及安妮堪称绝妙的精彩亮相。

在确认了安妮确实是称心如意地达到了她所期望的效果之后,我从小楼梯溜回了右翼的书房,随便拿了一本描述东方印度风俗习惯的英文书就躲进了书房的最里面供主人休息用的小房间——虽然书房的主人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来过了,那里面的鹿皮沙发还是铺上了干净暖和的毛毯,正合我意——然后将门一关,往沙发里一躺,既然老戴维不准我出现在任何人面前,那我乖乖躲着看书总可以了吧!

很不巧,我拿的那本书除了记录东方那个神秘的殖民地印度的风俗习惯之外,还描述了英国人对东印度的统治方式以及那个国度里骇人听闻的一种野蛮习俗,我从上下文以及配备的图案中左蒙右猜,总算猜出那是一种名叫“萨蒂”的可怕的寡妇殉葬风俗,眼瞧着版画绘刻出的可怕的在火中哀嚎扭曲的女人面容,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同样面临的随时可能笼罩下来的死亡阴影,拿着那本书愣了一会儿,突然打了个冷颤。

这真是个晦气的征兆!

这下好了,什么看书的兴致全抛到了东印度,我干脆将它作为枕头丢在沙发上,然后将毛毯卷起一半裹住自己,吹灭了蜡烛,睡觉去了。

这一觉睡得极不安稳,梦中我仿佛又回到了路德维希斯堡的居所,听到埃德蒙子爵夫人在训斥洗衣女工没有为她洗去绸质内衣上的一处葡萄酒的污点,她生气时的发音不快但是会带上更多的卷舌音;仆人们在屋檐下拍打着号衣,发出沉闷的“噗噗”的声音;马车夫在从马儿的耳根处取下使用了三天的丝带,更换上新的丝带,捆扎时发出了丝绸撕裂时特有的声音——嗳?

事后想起来,我当时一定是睡懵了,才会在被那声音惊醒还迷迷糊糊的发了一会呆的情况下去点亮蜡烛,然后拉开小房间的门并走了出去。

——我当时还没有反应过来那丝绸摩擦和撕裂的声音并不是梦里的幻觉,而是衣物摩擦间出来的声响。

理所当然地,在我拉开小房间的门后,外间里纠缠的两个人影受到了极大的惊吓,那卷舌极其明显的黏糊法语戛然而止,在愣了几秒后,女人惊叫一声,抓起披肩推开身上的男人跑了。

被推开的男子反而相当冷静,他甚至非常从容地整理好衣服,理了理歪掉的鲸骨衬领,同时以一种非常亲近的口吻用法语抱怨说:“您什么时候多了个躲在背后观察他人的习惯呢?我好不容易才讨得美人的欢心,这下子全被您搅合了。”

大概是因为我从书房里的小房间里出来的缘故,这个男子——伯爵的客人之一,似乎叫乔治·弗雷德男爵——大概以为是伊恩伯爵恶劣的本性发作,故意躲在里面吓唬他们,所以才说了这么一番似抱怨又似炫耀的话;但很快他就发现了不对,在看到烛火映照下的我不是伯爵那耀眼的金发的时候,他“咦”了一声,转身就去取他手边烛座上的蜡烛。

在男爵向我走来的时候,我很想趁着他手上拿着蜡烛不便行动跑掉,然而男爵似乎早有预谋,他的行动路线完全堵在了我与房门之间的通道上。

“我还以为是伊恩伯爵在里面休息,原来却是位没见过的小美人……黑发的美人我该有印象才对,怎么今天好像没见过你?你也是从舞会上跑出来的吗?”

小美人?

我一时愣住了,见我不说话,男爵将蜡烛拿得离我更近了一点,我很不自在地侧了侧头,然后看到烛火下他若有所思的神色。

“您是不会法语吗?您是从英格兰来的吗?”

前半句他用的法语,后半句用的英语。

见我还是不说话,他再度放柔了声音:“请不要害怕,想必您就是那位跟随邮轮来的小姐吧?我的曾祖母也是英格兰人,您这样的黑色头发和棕色眼睛真漂亮,真是英格兰女人里少见的颜色呢!”

这一次,全是英语。

电光火石之间,我突然明白了——这个弗雷德男爵知道今晚的舞会本来为谁而举办,他知道邮寄新娘的事情,他把我当成了被伯爵藏起来的那个英格兰新娘!

而直接原因,应该就是我的头发太长了——自从来到旧大陆,我就没有再修剪过头发——在路德维希斯堡的时候,贵族的头发都是必须专业的理发师来定期进行打理的,而来到科勒克,见识了男仆甚至黑奴们的“手艺”之后,我打死都不肯让任何人动一下我的头发了,这虽然保持住了我可怜的发型,却导致了现在我的头发越来越长,而我天生的微卷发尾肯定为这个错觉增添了有力的一笔。

上流社会的人对于“自己人”的嗅觉绝不亚于猎狗,就像我绝对不会把伊恩伯爵的那些男侍从——尽管他们也是锦衣华服用度奢华——错当成自己人,男爵也绝对不会把我错当成仆人或者侍从,而今天的有身份的客人他必定都见过——这么想来想去,确实是“实际上到了伯爵身边但是被藏起来的英格兰新娘”这个身份最说得通,毕竟,一般人谁会想到庄园里会出现一位不是客人的贵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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