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好学生,和自己这种只知道混世打架的人不一样,他会穿着干净的书包,他会站在领奖台上,他会和老师有说有笑。
但是这样的人啊,怎么就偏偏喜欢自己?
或许就是那种下贱的劲儿吧,不喜欢好的,就喜欢烂到骨子里的。
所以自己也喜欢折磨他,打他骂他,撕烂他的作业,让他不敢回家,还总是变着法的嘲笑他。
可怎么就是赶不走?
那么干净,那么优秀的阮知年,就是喜欢自己,多好啊,说出去多有面子。
更何况自己本就看不惯那些好学生,一点点流言蜚语,一些见不得光的照片,他毁了阮知年一辈子。
真好,从那天开始,自己就变得幸运了。
被郁家接走,成为了大少爷,开始了纸醉金迷的生活。
没想到阮知年又跟了过来,其实也不错,留着他在身边他就不会把过去那个恶贯满盈的自己交待出来。而且这么多年自己也早已习惯了他的存在,安安静静的,一转身就能看到。
人们总说不懂事的男孩喜欢扯女生的头发引起注意,可自己就算懂事了还是喜欢欺负阮知年,反正他永远都不会离开。再过分一点,再粗暴一点,他只会那样看着自己,像一条忠心耿耿的狗一样。
对啊,他不会因为钱离开自己的,他们当初相遇的时候,自己可是个人人唾弃的私生子。
可是为什么啊,为什么忍受不住要离开了,明明最近忙着订婚没有再对你动手了,明明做过更过分的事情了。
在得知郁煊身体恢复,自己有可能会被踢出局的时候,其实郁赫还没有那么绝望,反正他有阮知年,阮知年会养他一辈子,就算永远不工作花天酒地,闻名遐迩的甜品师也一定能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
可是——
“我没有喜欢过你,我想我愿意跟在你身边,只是因为你和郁煊长得太过相似了。”
阮知年曾经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选择郁赫,他恶名远扬确实是一方面,但现在回想起来,更多地原因可能是自己错将郁赫认成了郁煊。
他抓着郁煊的衣服。
一种报复性的快感席卷了阮知年。
他忍了这么久,终于往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人的心口戳了一把刀。
这可比杀了他有意思多了。
但是,也挺无趣的,和郁赫的纠缠让自己错过了郁煊。
阮知年抬头看向了自己的恋人:“我不是故意的,我是真的——”记不得了。
“我知道。”
那双眼神,充满爱意的眼神,是郁赫从未在阮知年身上看到过的。
他一点都不怀疑阮知年的话,那双眼骗不了人。
原来从一开始,自己就只是替代品而已。
像小丑一样,从所有的舞台中谢幕。
来到郁家之后的一切,就好像做梦一样。是他太蠢,把梦当成了现实。所以没有任何规划,只肆意地享受着这一切,人脉,知识,什么都没有积攒下来。
他突然想起有一天晚上自己闹着要吃马卡龙,大半夜把阮知年从床上喊起来让他给自己做。
阮知年没有任何怨言,做到了凌晨三点半,包装好开着车送到了距离很远的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