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将车挪过来时,季行辰手里端着个透明的塑料碗,另一手护着碗的碗口不让路上的灰尘落进来,嘴里还嚼着一个李子,腮帮子鼓得跟个囤食的松鼠一样,已经吃上了。
季行辰帮我做事时很顺手,支使我时更顺手,因为手上拿着吃的,让我帮他扣安全带。
舂碎的果子散发着青涩酸甜的清香气,俯身靠近时,他的呼吸也有股甜甜的气息,让我也有点好奇起这份“黑暗料理”的味道。
季行辰的手机响起了视频通话的提示音,接起之后,对面的女人笑眯眯地招呼他。
“儿子呀,最近工作忙不忙,吃过晚饭了吗?”
这位母亲的声音有点耳熟。
我趁着等红灯的间隙,瞄了一眼季行辰的手机。
哦,原来是我的母亲,在背着我给季行辰当亲妈。
季行辰:“工作还好,吃过晚饭了。”
我在边上告状季行辰乱吃路边摊的事情。
方晴兰是名洁癖战士,也由衷地将季行辰当亲儿子看待,拿出了她儿科主任医师的气势,严肃地讲起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对对,训他,让他不听话。
方晴兰话锋一转,突然训起我来:“你又在那装什么没事人,怎么不做给辰儿吃?”
我:“?”
二十五岁的我又卷起来了是吧。洗手作羹汤的娇妻画面原来是我的剧本。
方晴兰打来视频是叫我们回家取野菜和蘑菇。
北方山里时下最应季的野生菌菇,刚加急空运回来的,叫我们拎回去尝个鲜,被流放的我也因为要帮季行辰拿东西,作为廉价劳动力而被特许和她的好二儿一同回家。
我和季行辰先前闹过感情危机,方晴兰又问起我怎么没戴戒指的事,季行辰帮我圆了过去。
“李屿争的戒指弄丢了,不过应该还在家里。”掐头去尾,不算欺骗。
方晴兰松了口气:“好好找找。”
“再找半个月,”季行辰戴着戒指的手指微蜷,“如果找不到就都不戴了。”
明天是休息日,久未回家的孩子乍一回来,当妈的心里难免不舍,留我俩在家住一晚。
我还挺恋家的,在现在的我看来,这个我从小长大的家更能给我归属感,然而我俩这情况,我和季行辰肯定要住在一间屋子里。
方晴兰的挽留很宽限,尊重年轻人自己生活的空间,可应可不应。
季行辰答应了。
我们今晚要睡在一张床上。
第23章我的习惯
在我从小长大的家,属于我的房间里,有着与我成双成对属于季行辰的生活用品,而我对这样的介入毫无违和感。
这些时日以来我逐渐意识到,我初醒时对季行辰的全然忘记,并不是因为他不重要,而是二十五岁的我早以习惯了季行辰全然且自然的融入进我的生活。
失去记忆连感情都能忘却,却忘不掉习惯——是否是另一种形式的感情深刻的证明?
我在箱底找到了被我封起来的习惯。
一只绵羊造型的安抚布偶,准确描述应该是一坨。只剩独耳的小羊仿佛上过战场一般,全方位开线,布料被盘得跟被狗嚼过一样,圆墩墩的身体扁得就剩一层羊皮了。
方晴兰有颗慈悲为怀的医者心,在自家幼子还需要被抱在怀里最缺乏安全感的月龄,时常哄睡哄到一半撂下自家孩子出急诊。导致我对这个从小就抱着睡觉的布偶产生了刻板行为,晚上要将它贴身放在睡衣里搂着才睡得着。
直到读大学,通勤不方便,住寝室后才慢慢戒掉这个习惯,裁下一块布料放在手里,半个学期下来手里还要攥着只小羊蹄子。
二十五岁的我应该是彻底将曾经戒掉了。
我隔着收纳袋,在布偶的脸上贴了贴,又将它放回了箱底。
今晚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没有照常给沈瑜发问候消息,虽然发了他大概率也不会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