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赵星蒸了一会儿,赵星险些睡着了,但赶在睡着前扶着桌子爬了起来,说:“走,去玩点别的。”
“玩点什么?”我打着哈欠问他。
“电玩游戏。”他指了个方向,“咱们小时候,不是总玩这个。”
“你没玩腻?”
我和赵星的家长都算开明的,知道我们爱玩这个,直接给我们冲了店铺的年卡,还鼓励我们多去玩,结果玩了一个暑假,就很腻歪了,最后俩人都懒得再去。
我自认为是没什么电玩游戏的滤镜的,而我的判断是,赵星也没有。
果然,赵星琢磨了一会儿,说:“咱俩看书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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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星这个人,刚还说我文艺,他穿着浴袍拿起书本的时候,看起来比我文艺太多了,像极了校园里那种理工科的学霸,时光偏爱于他,让他知世故而不世故,保留着几分天真烂漫的模样当然,这幅模样只存在于我的面前。
坦白说,我还是有点喜欢赵星的,我也很清楚,这辈子我很难找到比他更契合的伴侣了。
我猜他对我的感觉也差不多,他也喜欢我,他也觉得我和他很契合。
但是,我俩真的,没什么爱情了。
费洛蒙的期限是三个月,理论上讲,热恋也只有三个月,我曾经以为,我和赵星可以打破这个限制,我们也的确成功了至少我们真的相爱过几年。
我还记得,我们懵懂的时候,我一看赵星从教室里走进来,心脏就噗通、噗通地乱跳,我故作镇定地转着笔,但作为转笔高手的我,却总会把笔转掉。
“啪”
中性笔落在了瓷砖上,赵星会大跨步地走过来,弯腰捡起笔,放在我的书桌上,然后说:“你笔又掉了。”
我会握住那只笔,像握住他的手一样,会漫不经心地说:“你又帮我捡起来了。”
他汗涔涔地坐在我的身侧,霸占了我同桌的座位,他说:“崔明朗,晚上去我家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