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逐利务实的动物,所以谭明铠没有再赶林春晖走。况且……这种感觉并不坏。
想到这里,谭明铠转头朝朝厨房看了过去,只见林春晖系着红围裙,手上拿着锅铲慢慢地翻搅,动作缓慢像是在发呆。
他从星巴克走出来以后就没有一秒钟正常过。
整个晚上家里异常安静,主要是林春晖莫名话少了很多,沉默地吃完去刷锅洗碗,不再絮絮叨叨说不完的废话,谭明铠终于清净一回,二人像两个不熟的室友一般地过了一整晚。
第二天谭明铠下楼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林春晖顶着个硕大的黑眼圈在给自己装便当,饭盒刚盖上就迫不及待打了个打哈欠,看起来像是一夜没睡的样子。
步子飘着把老谭送到了门口时,谭明铠终于蹙起眉忍不住说道:“困就回去补觉。”
林春晖迷糊着抓抓脑袋,“嗯……我没事,大早上的还没醒过来,一会儿就好了。”
谭明铠看了他一眼,没再说什么,接过东西去车库开车了。
林春晖一直看着他的车屁股消失,然后又重新去洗了把脸,临出门前还特意又换了身衣服,换上了之前谭明铠给自己买的那件范思哲的衬衫,然后这才出了门。
他今天没有再开他的小三轮,因为他不想再显得整个人风尘仆仆灰头土脸。
昨晚他翻来覆去一整晚,一夜无眠。
王爱花比林大民小了整整十岁。长得好,在村里是仙女儿一般的存在,被夸的多了,慢慢就开始飘飘然了。开始做梦自己能够飞出乡村变凤凰。因为被一众小伙子舔着哈着,王爱花自小就养成了刁钻泼辣的性子,对男人们颐指气使,偏偏痴迷美色的男人们又都上赶着。
王爱花16岁那年认识了26岁的林大民。林大民长得不算英俊,但还算人高马大,肩宽背厚让人有安全感,但光凭这种条件王爱花是肯定看不上他的,更别说他除了年纪大,家里还只有三间平房,穷小子一个。林大民自知自己也争不过别的那些小伙子,便也只是跟在王爱花屁股后边默默对她好,但是对她好的人太多了,林大民的这份就无法突出了。
直到王爱花十八岁那年,早早辍了学,想着去城里混,钓个金龟婿。哪想刚出了火车站就遇见了人贩子,看她模样好人水灵,一个毛巾捂了口鼻就往车上扛。得亏当时林大民非得来送她,送到了城里了也得看着她安顿好住处,哪知买瓶水得功夫就看见王爱花被人扛肩上了。林大民把水瓶子一扔发了疯的追上去,两条长腿硬是追着人贩子的摩托车追了好几公里。后来林大民跟兄弟俩说起当年这回事儿的时候,语气里都满是骄傲,“你们爹我当年可是拿命追回来的媳妇儿”。也是天意,人贩子的摩托估计是太长时间没加过油,开着开着刚好没油了,这才让林大民能跟得这么久。两个人撂下车扛着王爱花就跑,林大民不管不顾,明明已经跑了几公里,硬是又爆发出来了冲刺的速度把人按下,然后就是一场惨烈的一打二,或者说是二打一更合适,因为那时候林大民真的没啥力气了,但还是死狗一样拽着王爱花的衣裳不放手。王爱花在颠簸中终于迷迷糊糊醒过来,看到的就是两个人贩子把林大民按在地上拳打脚踢,王爱花哭喊着,林大民知道王爱花醒了,捂着头刚说了一句“别哭”,下一秒就被红刀子进白刀子出。那天在林大民的记忆里,最后只剩一声女人的尖叫。
后来,王爱花跟着林大民回了村子,开始照顾他,林大民腹部挨了一刀,但幸亏扎到什么重要器官,流了不少血但总算没什么大碍。经过这一出,王爱花也不想着去城里了,终于愿意老老实实地跟林大民过日子。
但林大民的娘死活看不上这个“不正经的女人”,本来就觉得这女人就是一只骚狐狸,现在儿子又为她受了伤,更是对她恨之入骨,但她拗不过林大民,只好恨得牙痒痒看着那只骚狐狸穿着红衣裳戴着大红花进了自己家的门。
王爱花跟林大民的娘也是互相看不顺眼,两个女人整天夹枪带棒地互相挖苦,在春晖秋煦8岁那年,王爱花终于成功熬死了这婆婆。兄弟俩跪在坟前哭的撕心裂肺一口一个“奶啊”的时候她甚至在后边高兴的嗑着瓜子。
再然后,最初的那点感动终于在日复一日平淡无聊的生活里被消磨殆尽,那时候普及电视,王爱花最爱在电视上看《流星花园》,对里边有钱人的生活和喜欢美丽灰姑娘的道明寺痴迷不已,林春晖现在还记得那个女主角的名字,叫杉菜。他以为这是个菜名,没想到是个人名,还是个大眼小嘴的美女,所以印象深刻,一记多年。林大民对王爱花爱到了骨子里,但是二人生活里也是架不住鸡毛蒜皮的摩擦,再加上电视剧看多了王爱花越来越看不上他,最终在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夜里,卷着东西远远走掉,再也没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