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煦的眼睛很漂亮,这双漂亮的眼睛善于掩藏心思,眼波一转就是一个计较,眼皮一阖就是一个主意。那曾是谭明铠曾经无比痴迷的一双眼睛。
“小煦……”
“林秋煦……”
谭明铠无意义地呓语着,像是在叫住那双眼睛的主人。
不是!不是!
林秋煦的目光像是风一样的,风没有中心,风只会随着自己的心意想哪走哪。谭明铠不会是他的中心。
那,是谁?
谁把他当做中心?
是谁?
失去意识之前,谭明铠终于想明白了另一件事。
他以前所渴望的针锋相对、日月比肩、棋逢对手,渴望的山巅上、烈火中、激流里的爱情,现在于他而言只觉疲惫。他早已开始贪恋起来另一种感觉。自己占据一个人的满心满眼的感觉,自己可以像个参天大树一样在一个人的心里顶天立地的感觉,自己可以被一个人拥入怀中、捧在手里关切的感觉。这种细腻温柔的爱意把他变得柔软,变得温暖,变得家像是家,生活像是生活。他开始喜欢那种晚归有人等待的感觉,开始眷恋厨房里为自己准备早餐的身影,开始期待打开门以后向他小跑而来的身影,开始时不时想这双亮闪闪看着自己的眼睛。
谭明铠神志不清地倒在调酒台,对着手机,声音破碎:
“……再见。”
“他比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