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炀:“最多再呆三天,我抓紧把我伯母一次性哄好,这样她就不会隔三差五催我回去了。”
凌琅闻言,沉默片刻,突然觉得自己刚才的问题有点自私,他立刻改口道:“你还是好好陪你伯母吧。”
话音未落,列车的声音就由远及近地呼啸而来,把所有未完的话都淹没了。
凌琅活了十八年,从来没觉得一分钟如此的迅速和短暂,他好像还来不及做一件事,甚至来不及讲一句话,车就来了,迟炀也上车了。
迟炀上车后,凌琅依旧站在站台处没有离开。
他看着迟炀找到座位坐下,看着面前的车门关闭,最后看着地铁从面前呼啸驶离。
地铁站就在北高附近两站路,凌琅打算步行回去。
他走出地铁站,迟炀突然发来了一条消息:刚才的话被人打断了,我还有半句没说完。
凌琅:什么话?
迟炀:我说你真好。
凌琅:……我问你没说完的半句。
迟炀:还好我先下手为强了。
这是一句独占欲十足的话。
精准涉及到凌琅的知识盲区了。
凌琅手指放在键盘上,打打删删,一时间不知道回什么好。
迟炀很快又发了一句:我这么说应该没问题吧,我的男朋友?
凌琅走在人行道上,一边慢悠悠地前进,一边盯着手机屏幕。
在心脏无限的悸动中,他突然对“男朋友”三个字有了一种更深刻、更具象的体会——
那是比朋友更进一层的关系。因为朋友的好,可以分给若干人,且上不封顶,而男朋友的好,只有对象一个人能够独享。
以前,他觉得这样的想法是自私的,所以他时常克制自己想要挽留迟炀的欲望,把和迟炀相处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看待,时刻准备好迟炀再像四年前那样离开。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原来这种在他看来“自私”的心理,是可以对应一种能合理化拥有它的身份的。
凌琅握住手机的手紧了紧,给迟炀回了句:嗯,暂时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