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安澄想到了什么,看向林榆:“哦,对了,你可千万别误会了我和傅时闻之间有什么别的关系。我和傅时闻是好哥们,一起长大,可以同穿一条裤子的那种,关系很铁,好哥们,好朋友。”
林榆有些诧异,安澄和先生,只是朋友吗?
他还以为
“你该不会真误会了吧?”
安澄惊讶地看着林榆,哈哈笑了起来。
他笑着说:“那可真是太冤枉了,我和傅时闻从小到大都是铁哥们,真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别误会我们哦,嫂嫂。”
一句“嫂嫂”仿佛戳破了林榆心中所有的卑劣想法。
“没有,怎么会呢……”林榆窘迫地摆手。
“怎么从小大的身边的人都觉得我们是一对?”安澄蹙了蹙眉,看上去似乎很烦恼,“我们之间纯纯的兄弟情,好哥们。”
林榆看着安澄,虽然他们长相有七八分相似,但是安澄身上有着一种林榆没有的气质,仿佛他头顶着光环,天生就是焦点,养尊处优长大,从谈吐里露出的那份自信的微笑,是林榆学也学不来的。
在安澄敞亮的笑容下,林榆忽然明白了一个词:自惭形秽。
原来,先生喜欢的人并不知道先生喜欢他。
他只是把先生当做了朋友。
而自己却是那个最卑劣的人,明明是个替代品,却在看到安澄的那一刻,内心克制不住地去疯狂地羡慕和嫉妒他……
安澄笑着站了起来,“嫂子,我把傅时闻送回来了,就不打扰你了,你也早些休息吧。”
林榆心情复杂地挥了挥手:“再见。”
“咦,这是兔子?!”
安澄在走的时候,看到了沙发上的兔子,停下了脚步。
“这兔子好可爱,是你养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