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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讪(2 / 4)

又要走,又要让他一睁眼就守着空荡荡的房间,六年了简柒南还是没变。他在他面前站了这么久,这人甚至没从他身上看到半分路凌的影子。

他倒是要看看简柒南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认出他。

秦路延再睁开眼时已经恢复了淡漠:“我说过了,你今晚踏出这间房门,我就把房间砸了。”

“……”

“我是店里的年卡会员,你留下来陪我。”

“……”

“我不碰你。”

简柒南忍了又忍:“你现在最好是醉了,否则……”

不等他说完,秦路延嗯了声,懒懒地看着他:“我醉了,难受,陪陪我吧。”

简柒南:“……”

现在已经是凌晨三点,再不睡天都亮了。

简柒南只好把沙发收拾出来,边往上躺边没好气地说:“我晚上睡觉保不准会磨牙打呼噜,而且必须睡到中午,明天你朋友来了,自己悄悄走,不准吵醒我。”

秦路延:“嗯。”

秦路延静静躺到床上,余光瞥见沙发的毯子下鼓起小小的一团,露出一颗白绒绒的后脑勺。

简柒南小时候很能睡,只要躺在秦路延怀里,一睡着打雷都吵不醒。

特别爱蹬被子,那时候秦路延只能反复给他盖上,从春天盖到冬天,一盖就是八年。

秦路延这些年睡眠质量很差,这一夜都没睡着。

夜里他起来喝了杯水,又坐在床边看了沙发上的人许久。

简柒南没有蹬被子,甚至没有翻过身,不吵不闹,跟秦路延记忆中的人完全是两个样子,他把简柒南养得太好了,从来没想过简柒南离开他也能自己乖乖睡觉。

他渐渐意识到,六年的时间足够改变一个人,简柒南已经有了他不知道的生活和习惯,没有他在身边也能过得很好。

这让秦路延心中生出了许多执拗,他不能没有简柒南,所以怎么能允许简柒南坦然适应没有他的生活。

最终执拗还是战胜了理智,他站起来走向了沙发,挨着简柒南坐了下来。

沙发不大,秦路延静静坐在边上,伸手摸了摸简柒南的头发,简柒南动了一下,秦路延轻轻捏住了他的耳朵,缓缓摩挲了几下,简柒南就跟被施了法似的又睡了过去。

以前简柒南看不见,不安或者烦躁的时候,就会到处乱摸乱抓,一定要碰到熟悉的东西才能平静下来,所以那时秦路延总会时不时碰碰他,捏捏手指,捏捏耳朵,简柒南就会变得很乖巧。

触觉是他赖以生存的感官之一,比普通人要敏感的多,这是他与生俱来的本能。

所以过了六年又怎么样,即便有了新的习惯,天生的习惯又怎么能改。

秦路延轻轻捏着简柒南的耳朵,清晰地闻到简柒南身上的气息,感受到他的温度。

他低头亲了亲简柒南后脑勺的头发,喉间泛苦,嗓音哑得几乎发不出声,低声喊他:“……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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