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天起,周赓一次也没提起过那次机会,院长也从未提起这事,有时候柳以涛都恍惚,以为这件事从来没有发生过。
但于小灿的消失,和他当时因为愤怒而砸墙砸破的手上伤疤提醒着他,这事真的发生过。
他是个很糟糕,很糟糕的人,院长说他会走偏,本性自私的话其实没有错的,周赓但凡指责他,怨恨他,不一直一直给他那么多的爱,他都会变回那个愤世嫉俗的人。
他本来无药可救的,直到周赓成为了他的药。
“不后悔,我那天看到你的QQ签名写着:我想把我给你。我就觉得,我不能离开这么会写话的人。”周赓笑道。
柳以涛把头埋在了他的脖子里。
我想把我给你,把我的脚给你。
其实有两句话。
最重要的是“把我的脚给你”这一句,因为小柳哥那受过伤抢救回来的脚,是当时的小柳哥身上他自己最宝贵最看重的东西。
但小柳哥愿意把脚给他,只要他留下。
周赓也不是只为话留下的,和小柳哥继续道:“还有很多原因,小鼻涕虫想要爸爸妈妈,院长舍不得我,还有很多很多的原因,我那个时候就下定了决定,我不走,并且我会活得很好,绝对不会让没有走成为我的遗憾,你看,是不是没有成为遗憾?”
他现在活得多棒!
“可你吃了很多苦。”他怀中的男人道。
“没有觉得苦,我不觉得苦。相反,我觉得很骄傲,你爱我,院长需要我,弟弟妹妹们有了新的生活,我在这过程中得到了很多,我拥有无论生活怎么对我,我都能勇于面对的勇气和能力,我觉得于我这是我的命运赐给我的最宝贵的礼物,哥,你们让我发着光,你不是看到了吗?”
柳以涛咬着他脖子后面的肉,无声流泪。
PS:小柳哥又哭啦。本文还有最后一章,下个星期见,比心
第22章22
周赓虽然吃过很多苦,但很不喜欢别人说他苦,他也真的不觉得自己苦。
可能那是一种倔强吧。
他总觉得,受过苦的人,站在那里,不管他那个时候混得有多好,也总是带着一身创伤似的。
还有很多混不好的,苦难充斥在他们的言谈当中,他们的恐惧当中,那些舍不得吃的人,那些舍不得对自己好的人,和那些长大一点自己能挣钱了买个价格贵一点的东西都觉得自己有罪不应该的人,他们都是被苦难教训过的人们,周赓身处其中,他看见了太多这样的人了,可以说,他身边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咀嚼着苦难长大的,连院长现在也是一身伤痕累累,纯粹就是靠着意志,在支撑着孤儿院。
他的小柳哥就是这样。
小柳哥能为别人花钱,可如果他能买一块钱的大馒头填饱肚子,他不会为了改善口味买一个同样一块钱的只有馒头半个大的肉包子。
就像他舍得为周赓买房买车,给孤儿院的孩子们花钱也不会说话,可他能骑单车就不打车,能步行就连两块钱的单车也不想骑。
创业了,公司需要车,他把车开去给公司的同事用,他见客户,不是挤公交车就是坐地铁,能在公司谈的,就不去咖啡店这些地方,就是为了想省油钱和停车费。
他的这种节省,不是什么都有了,不在乎身外之物的无所谓,纯粹就是苦难留下的疮口,疮口还流着脓,好不起来的那种节省。
周赓平时都不去想这些事情,他固执的当一个外面没有伤,心里也没有伤的人,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安全的带着小柳哥这个身上有着不容易愈合的疮口的人活下去。
他是真不觉得苦,向往光,成为光,才能活下去,才能活到那个停下来,去舔自己伤口,给自己疗伤,拍拍自己,跟自己说一句“我很棒”的时候。
没有选择的人,要走得更坚定,才能活得和别人一样。
才能有坚强的肩膀,在爱的人需要一点点安慰和依靠的时候,能抱着他,和他开玩笑地说:“哥,咱哭个五分钟的就差不多了啊,咱明天还得上班挣钱,该睡觉了。”
公司里的同事们,有很多的人有家里人作为他们坚定的支撑,而他的小柳哥也不差,有一个很帅也很有力量的家人,他周赓作为他脆弱时的依靠,想休息一下时的港湾,受伤了可以倾诉的情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