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任家出来后,孟莹一路漫无目的,可脚步却是朝着兰锦这边挪动着。
她原先是想回到之前所住的那套出租屋的,可惜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就是上头的人不塞人进去,她那间屋子也早就被同屋的人给瓜分掉了,哪里还会有她的一席之地。
出租屋这里行不通,脑子里可不就闪现出了兰锦的身影嘛。
她没地方处,那就干脆占了兰锦的屋子,亦或者她缠着兰锦让她给她一套房住,她名下那么多套房,分给前夫的女朋友怎么就不行了,兰锦要是不给,她就直接冲进兰锦家里,让她供她吃供她喝还工·虐·待·她孩子,不管怎么样,她一定要去给兰锦添堵,总之她绝对不能让兰锦逍遥快活。
强·盗·总有自己的一套逻辑,而小·三·的思维,也不是正常人能够理解的,但不管怎么样,孟莹上赶着送人头,于兰锦来说,倒是一件省时省力的事情。
要是在这一过程中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那就更是可喜可贺了。
孟莹踩着小高跟,走了20多分钟后又返回到了之前遇到兰锦的地方,她站在原地做了一番分析,兰锦肯定是住在这附近的,不然不会在这边的供销社买东西。
早上的时候她虽走的急,但离开时也匆匆的朝后面看了一眼,那方向可不就是之前她住的那套小区的方向吗?
可同小区她之前也不是没有下楼转过,她之前住的那套小区绝对没有兰锦,那么离的最近的,也就是对面小区了。
但不管到底是不是,反正她今天就去那儿蹲点就行了,今天蹲不着明天接着蹲,她居住证里的贡献点还有一些,在贡献点消耗完之后,她总是能找到兰锦的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