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变戏法从柜子里翻出了一瓶伏特加,狠狠灌了一口,递给了参谋,“来一口?”
参谋接过,也十分好爽的喝了一口,两个人仿佛不是身处战场,而是阳光和沙滩惬意的度假。
“团长,那枚绿色的信号弹代表着冲锋吧?”
“这是我身为团长的私心,希望有足够运气的人,能够在这场浩劫中活下去。”
“嘿嘿,团长,搁平时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敢的,”参谋挠了挠头,借着酒意壮了胆子,“要不……来一段?”
郑晓瞪了他一眼,却出奇的没有拒绝,他吊了吊嗓子,手指轻敲着桌面以作节拍,用沙哑的声音唱到:
“猛听得金鼓响画角声震,
唤起我破天门壮志凌云。
想当年桃花马上威风凛凛,
敌血飞溅石榴裙。
有生之日责当尽,
寸土怎能属于他人!
番王小丑何足论,
我一剑能当——百万兵!”
最后一词,他唱地有如洪钟巨骨,声碎云霄。
明明是京剧大青衣唱词,以他远称不上清亮的嗓子,却生生唱出了另一番风味。
比青衣唱腔少了些柔媚,同样的气冲云霄,同样的当仁不让,同样的拳拳热血,同样的风流无双,却多了些阅尽沧桑不坠青云的豪情。
金戈铁马,战场风烟。
百战之卒,九死志坚。
声声铿锵,似有千钧之力,可裂石碎金。
命运的滚滚波涛,被他轻易踏在脚下。
死神面对这个满身傲骨的男人,也不得不退避三舍。
末了,郑晓似乎意犹未尽,他吞了口酒,满腔豪情汹涌不息,竟自行添了两句念白:
“此去泉台招旧部,
旌旗十万斩阎罗!”
……
倒计时一分钟。
陈余的源质已经不足以支撑生命诛绝的第二状态,刀刃上缠绕的最后一缕黑色火焰徐徐消散。
他的身上沾满了血污,不知是一路杀穿的变异生物留下的,便是他自己的。
他单手抱着七月来到了发射台,从七月手中接过了密钥。
郑晓没有骗它,在并不隐秘的角落里,果然存放着一只棺材一样的金属食物,上面标记着一串含义莫名的编码。
陈余深吸了口气,将密钥插在了控制中枢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