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风曜指着圆台上,屋内一束光照在其上,黑色钢琴琴身光华流转,是一种奢华又内敛的低调,如同优雅神秘的美人。
男人声音响起:“欢欢,喜欢吗?k大师设计的钢琴,听说秦女士也定制过一架。”
顾千欢抓紧袖口,他扭头看向顾风曜:“你——”
他想说你怎么知道,你怎么知道我妈妈定制过钢琴,旋即,又反应过来,扫向身姿挺拔的男人,他垂下眼帘,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他会不知道?
顾风曜已经打开琴盖,黑白排列的琴键呈现出一种奶油融化的润泽,款式崭新无比,一看便很美丽。
它的价格也很美丽,五千八百万,是清野乐器行的镇店之宝。
顾千欢深深看他一眼,手指抚过一排琴键,发出悦耳动听的琴音,他在琴凳上坐下,指尖按在琴键上,一串乐音从指下流淌而出。
只是一瞬,整个大厅为之一静。
店长此时乐得合不拢嘴,又快乐又烦恼,诶呀,真是甜蜜的负担,镇店之宝卖出去了,新的镇店之宝该怎么搞?
视线拉回不远处,与圆形琴台距离十几米处,叶舒晨死死盯紧端坐在钢琴前的男生,怎么是他!怎么会是他!
他震惊又不可置信,他们都是替身啊。
顾风曜这个凉薄的男人怎么会陪他,直到此刻,叶舒晨仍不承认,他画技是比不过顾千欢,可论男人,他们都是顾风曜的替身!谁也不比谁高贵。
一侧传来一声惊呼,他看着自己作陪的土豪少爷满脸惊喜:“Blindsight!”
“天,我运气是不是太好了,要不要去买张彩票,竟然在这里遇见了Blindsight,我要死了!太棒了!”
叶舒晨懵了:“你说他是谁?”
少爷白他一眼:“Blindsight啊,啊我忘了,你没参加他在镜城的个人画展,台上坐在钢琴前的那个男生,就是Blindsight。”
叶舒晨脸色惨白,只觉得讽刺,这是什么世道,顾千欢竟然是Blindsight,他曾经深深嫉妒又羡慕的那个人,压抑的嫉妒浮在眼底,为什么他就那么好运?!
太不公平了!
少爷看他一脸狰狞,不由远离几步,随即搬了张凳子在不远不近的地方坐下,开始期待起来。
顾千欢不知道台下还有自己的小粉丝,他试着弹奏几声,确定音调精准,才将双手搭在琴键上,他的手指白皙修长,是天生练琴的好苗子,顾千欢摩挲一瞬,指腹下一片光滑。
他要弹的是《胡桃夹子》。
就算是许久未练,这首曲子他也绝不生疏,仿佛已经镌刻在基因链里,随着琴键起伏,动听的曲子如流水般淌出,在宽阔的大厅盘旋,不少人停下动作,下意识寻找声音来源。
顾风曜在他身边,静静看着,之前他与顾千欢几乎是并肩而立,后来欢欢坐下,他在边上守着,两人一站一坐,竟然有种莫名的和谐。
欢快的琴音荡漾在大厅里,顾风曜却猛地垂眸,他的视线追随青年指尖,那一丝丝细微的颤抖被他察觉,顾风曜眉头轻拢,在长凳一侧坐下。
顾千欢没有听见声响,但他嗅到了男人身上的味道,凛冽的带着寒冬的冷意,使人精神一振。
他抿紧嘴唇,正弹上着最欢快活泼的一段调子,可手腕的伤口开始撕裂,泛起痛楚,时不时的抽痛,叫他手指僵硬。
不要断。
他固执地想着,指尖重重按上黑键,欢快的曲子如同不停跳舞的姑娘,不停地鞭挞他,他越是想抓紧,越像手心的沙砾,不停流失。
忽地,又是一阵琴音。
顾风曜按在琴键上,如果不是亲眼看见,没人发现,这首曲子的弹奏者已经换了一个人,四手联弹的画面,修长的手掌和略小一圈的手在琴键上交错弹奏。
顾千欢愣怔一瞬,蓦地抬头,正撞上顾风曜温和的视线,对方温声安抚,滚烫的气息灼烫他的耳根,沁出一片胭脂色的红:“欢欢,我们一起。”
顾风曜眉眼溢出几分愉悦,他和欢欢第一次四手联弹,竟然配合如此默契,欢快的琴音如溪水奔流不可逆回。
顾千欢听见这句话愣怔一瞬,他低声呢喃:“不是。”
不是第一次。
顾千欢望着手腕残红的玫瑰,有些出神,怎么会是第一次呢,他早就忘了吧,那么久远的记忆。
他遗传了父亲的绘画天赋,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母亲这边,看起来一切都是顶配,但他确确实实是个五音不全的人,最简单的小星星都学得磕磕绊绊,后来母亲终于放弃,他也放弃了。
直到遇上他。
到现在顾千欢仍不知道,这是他的幸运还是不幸,《胡桃夹子》是顾风曜教给他的。